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6-08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A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6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44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4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 6 月 1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A 博时逆向投资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34 00443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60% 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 份;每个 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 10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 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 下: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赎 C 类基金份额赎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回费率 回费率 Y<7日 1.5% 0.50% 7 日≤ Y<30 日 0.75% 0.50% 30 日≤ Y<6 个月 0.5% 0 Y≥6 个月 0% 0 (注:一月指 30 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 30 日(含)且少于 90 日(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 90 日以上(含)且少于 180 日(不含)的 A 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 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 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A 类是否开通申赎 C 类是否开通申赎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9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1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7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8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9 珠海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0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1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2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24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是 是 2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26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2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3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是 是 34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5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37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3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39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40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41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42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43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否 是 45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6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5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4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6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6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0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7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72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 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 券报》上的《博时逆向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