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5-03-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由于指数编制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变更了“国证港股通文体娱乐指数”的指数名称及指数编制方案,变更后的指数为“国证港股通互联网指数”,变更
后的指数不再适合作为汇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部分。为了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
本基金的业绩表现,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汇
添富文体娱乐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3月20日起,
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
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本基金原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国证文化指数收益率*20%+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收益率*15%+中证体育产业指数收益率*15%+国证港股通文体娱乐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现拟变更为“国证文化指数收益率*20%+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收益率*15%+中证沪深港体育产业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证沪港深互联互通休闲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次主要对《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章节中“五、业绩比较基准”的内容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文化指数收益率*20%+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收益率*15%+中证体育产业指数收益率*15%+国证港股通文体娱乐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国证文化产业指数反映沪深北交易所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凸显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2、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是基于申银万国2021版本行业分类创建的新行业指数;
3、中证体育产业指数选取涉及体育服务、体育产品、体育劳务以及其他体育衍生活动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体育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4、国证港股通文体娱乐指数是反映港股通文体娱乐产业上市公司运行特征的指数;
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6、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现调整为:
“五、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文化指数收益率*20%+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收益率*15%+中证沪深港体育产业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5%+中证沪港深互联互通休闲指数(人民币)收益率*3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国证文化产业指数反映沪深北交易所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凸显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2、娱乐用品(申万)指数是基于申银万国2021版本行业分类创建的新行业指数;
3、中证沪深港体育产业指数从内地与香港市场中选取30只业务涉及体育用品、体育场馆及设施、体育赛事运营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内地与香港市场体育产业相关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4、中证沪港深互联互通休闲指数是基于中证沪港深互联互通综合指数样本和中证沪港深500指数样本,同时结合休闲主题的定义选取指数样本,反映在沪港深三地上市的互联互通范围内休闲主题证券的整体表现;
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6、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