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现金增益货币:关于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12-25
金鹰现金增益货币A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金鹰 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代理销售协议,从 2017 年 12 月 25 日起,上述机构代 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004372,B 类份额:004373,以 下简称"本基金"),欢迎广大投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信息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方式:010-65608231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相关 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1、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转换不适用基金:对于本公司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以及中登系统基金不支持与其他基金之间相互转换; 对于同一只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信建投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2、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 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 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 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 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 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