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增益货币:关于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7-05-08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代理销售协议,自 2017 年 5 月 9 日
起代理销售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金鹰现金增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类份额基金代码:
004372,B
类份额基金代码:004373),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赎
回、定期定
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具体公
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4008895561
二、投资者可以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
额投
资、基金转换业务,相关规则遵照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发售
公告、基金合同。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2、兴业银行网址: www.cib.com.cn
3、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135-888
4、本基金管理人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
基金并
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
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相关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
品,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