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05-02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混合
临时公告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 基金主代码 0043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告依据 《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年5月4日 赎回起始日 2017年5月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年5月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年5月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年5月4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临时公告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目前 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 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对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人在申购时均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 <50万 1.50% 50万≤ M <250万 1.00% 250万≤ M <500万 0.60% M ≥500万 1,000元/笔 注:销售机构可参考上述标准对申购费用实施优惠。 临时公告 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 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 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 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 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强 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临时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时间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 D <30 0.75% 30 ≤ D <366 0.50% 366 ≤ D <731 0.25% D≥731 0% 注: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 (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利。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 赎回。 临时公告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 请不成立。 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处理。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 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 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 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临时公告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 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 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 规定。 (4)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 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具体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发布在指定报刊和 本公司官网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 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6)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 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 圳)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 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临时公告 (7)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上述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 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的基 金范围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 (8)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已开通中国工商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通联支付、汇付天下 天天盈借记卡支付)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 费。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 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 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6.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 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 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临时公告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 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 金申购申请日(T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 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 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 况。 6.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6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10楼 联系人:胥阿南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7.2代销机构 (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 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话: 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7)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经济日报社A综合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马鹏程 临时公告 电话:010-57756084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9)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0)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2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1)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4006236060 传真:82055860 临时公告 客服电话:400-623-6060 网站:www.niuniufund.com (1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1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4)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656 传真:010-51957430 客服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15)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马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1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 第7栋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 第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郭成 电话:027-87006009 传真:027-87006010 客服电话:027-87006003 网址:www.buyfunds.cn (1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临时公告 (18)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9)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 室 邮编518054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办公电话:0755 8946 0500 传真号码:0755 2167 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0)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6176118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临时公告 (21)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联系人:江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2)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23)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吴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24)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25)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磊 联系人:韩钰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2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 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9 网址:www.xsdzq.com.cn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 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 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临时公告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沪港深强国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qhkyfund.com)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 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4001-666-998)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 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 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 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