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沪港深机会: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3-30
华安沪港深机会混合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年度报告 2018-12-31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03-30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 年3 月2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基金基本情况 项目数值 基金名称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安沪港深机会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00426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05-10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1,719,226.11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大类资产的优化配置和高安全边 际的证券优选,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 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 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结合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多因子动态资 产配置模型、基于投资时钟理论的资产配置模型等经济模型,分析和比较股票、 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 化投资组合。 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估值水平、资金面、 市场情绪等因素,制定并适时调整国内A 股和香港(港股通标的股票)两地股票 配置比例及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30%×中证800 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种。本基金将投资港股 通标的股票,还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 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陆滢郭明 联系电话021-38969999 010-66105799 信息披露负责 人 电子邮箱luying@huaan.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95588 传真021-68863414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8 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8 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200120 100140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易会满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 号国金中 心二期31-32 层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8 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 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数据和指 标 2018 年2017-05-10 至 2017-12-31 本期已实现收 益 8,007,409.09 21,262,044.57 本期利润-11,702,573.73 27,552,928.78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1179 0.3057 本期加权平均 净值利润率 -9.09 % 27.42 %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5.96 % 29.30 % 期末数据和指 标 2018 年2017-05-10 至 2017-12-31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 22,011,436.78 13,560,888.30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2164 0.2803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 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123,730,662.89 62,531,714.13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216 1.293 累计期末指标2018 年2017-05-10 至 2017-12-31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21.60 % 29.30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基金净值表现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六个月-7.18 % 1.73 % -7.68 % 0.80 % 0.50 % 0.93 % 过去一年-5.96 % 1.62 % -11.30 % 0.75 % 5.34 % 0.87 % 过去三个月-7.46 % 1.92 % -5.43 % 0.92 % -2.03 % 1.00 % 成立起至今21.60 % 1.38 % -2.71 % 0.63 % 24.31 % 0.75 %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注:无。 过去二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过去二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 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1998 年6 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上海、沈阳、成都、广州等地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 (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MSCI 中国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 球美元收益债券等108 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756.06 亿元人民币。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姓名职务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苏圻涵 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全球投资部 助理总监 2017-05-10 2018-09-03 14 年 博士研究生,14 年证券、基金从业 经历,持有基金从业执业证书。 2004 年6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先后于研究发展部、战略 策划部工作,担任行业研究员和产 品经理职务。目前任职于全球投资 部,担任基金经理职务。2010 年 9 月起担任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 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大中华升级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6 月至2016 年9 月同时担 任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3 月至2018 年3 月同时担 任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3 月至2018 年2 月同时担 任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6 月至 2018 年2 月同时担任华安全球美元 票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7 年2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 沪港深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 年5 月 至2018 年9 月,同时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 年6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文体健康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 年8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大安 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陆秋渊 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7-06-30 - 11 年 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11 年 基金行业从业经验。2007 年7 月应 届毕业进入华安基金,任全球投资 部研究员。2017 年6 月起,担任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9 月至 2018 年10 月,同时担任华安安禧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 年10 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安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0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盛骅 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2018-02-14 - 7 年 硕士研究生,7 年金融、证券行业 从业经验。曾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经理、国泰君安香港研究员、中信 建投国际研究员、华安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研究员。 2018 年1 月加入华安基金,任全球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投资部研究员。2018 年2 月起担任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 年10 月 起,同时担任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 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 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 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 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 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 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 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 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 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 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4 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 年市场全年呈现大幅震荡下行的态势。沪深 300 指数下跌25.3%,创业板指下跌 28.65%,香港恒生指数下跌13.61%,国企指数下跌13.53%。 两地市场在一季度上涨后,之后三个季度持续下跌,整体偏弱。组合投资上,我们一直在维持较高仓位的情况下精选个股,因此,个别季度由于市场的全面下跌而受到一定的影响。 配置层面,本基金在A 股与港股上的配置基本保持均衡,板块集中在医药、先进制造、公用事业、消费。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16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30%。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伴随着比较宽松的财政与货币政策,2019 年国内经济有望在下半年见底,而股票市场一般会提前经济基本面反应;海外市场方面,美联储加息接近尾声,全球流动性充裕,资金重回新兴市场,因此,总体我们对 2019 年两地的股票市场走势都具有信心 在行业方面,我们选择了比较高的仓位,在基本面确定、公司竞争力强、现金流好的公司进行了充分布局,主要包括医药、先进制造、公用事业等。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合规运作出发,重点在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内部稽核、信息披露、反洗钱、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 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监察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化“主动合规”的管理理念,强化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通过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规范、反洗钱、防范利益冲突、客户信息保密、销售适用性等方面的合规培训和内部审计,推动公司建立良好的 内控环境和合规文化。 (2)强化内控建设,持续进行投资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坚守“三条底线”; (3)落实《开放式基金流动性管理规定》, 确保在相关指标过渡期结束时符合监管规定,同时修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货币基金风险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 (4)做好在新基金产品开发、新投资品种、及其他创新业务中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方面的支持,坚持定期对投资、研究、交易、核算、销售等相关业务活动的日常合规性检查。 (5)推动落实公司投资、运营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细化各相关部门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 (6)按照法规的要求,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7)有计划地对公司投资研究、基金销售、后台运营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多次全面或专项稽核,强化对公司制度执行和风控措施的落实。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 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投资总监、研究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监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 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 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 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是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971571_B49 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础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 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 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 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 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 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 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 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 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 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 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 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 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沪港深机 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 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 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蒋燕华沈熙苑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 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审计报告日期2019-03-26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12-31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12-31 上年度末 2017-12-31 资产: 银行存款8,540,437.19 3,585,631.33 结算备付金45,297.63 2,001,965.76 存出保证金638,525.05 634,11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102,817.42 58,645,734.78 其中:股票投资115,102,817.42 58,645,734.7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1,906.96 1,078.09 应收股利17,479.60 24,884.90 应收申购款- 211,723.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124,346,463.85 65,105,133.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12-31 上年度末 2017-12-31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9.15 1,745,573.54 应付赎回款- 366,806.70 注:(1)报告截止日2018 年12 月31 日,基金份额净值1.216 元,基金份额总额101,719,226.11 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 年5 月10 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7 年5 月10 日至2017 年12 月 31 日。 应付管理人报酬161,471.66 78,870.37 应付托管费26,911.95 13,145.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247,408.20 77,669.78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180,000.00 291,353.63 负债合计615,800.96 2,573,419.08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101,719,226.11 48,375,454.48 未分配利润22,011,436.78 14,156,259.65 所有者权益合计123,730,662.89 62,531,714.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4,346,463.85 65,105,133.21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01-01 至2018-12-31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01-01 至2018-12-31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05-10 至2017-12-31 一、收入-7,977,724.63 30,123,235.87 1.利息收入98,303.27 510,455.6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98,303.27 120,277.82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90,177.8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283,089.50 22,464,101.4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9,227,772.83 21,341,340.9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2,055,316.67 1,122,760.5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9,709,982.82 6,290,884.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350,865.42 857,794.52 ) 减:二、费用3,724,849.10 2,570,307.09 1.管理人报酬1,932,879.18 1,104,880.50 2.托管费322,146.59 184,146.77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1,289,472.33 990,737.82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180,351.00 290,542.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1,702,573.73 27,552,928.7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1,702,573.73 27,552,928.7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01-01 至2018-12-31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2018-01-01 至2018-12-31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375,454.48 14,156,259.65 62,531,714.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1,702,573.7 3 -11,702,573.7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53,343,771.63 19,557,750.86 72,901,522.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133,905,829.04 45,517,452.50 179,423,281.54 2.基金赎回款-80,562,057.41 -25,959,701.6 4 -106,521,759.0 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1,719,226.11 22,011,436.78 123,730,662.89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2017-05-10 至2017-12-31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33,063,813.14 - 233,063,813.1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27,552,928.78 27,552,928.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 值减少以“-”号填列) -184,688,358.6 6 -13,396,669.1 3 -198,085,027.7 9 其中:1.基金申购款42,733,290.67 7,493,734.96 50,227,025.63 2.基金赎回款 -227,421,649.3 3 -20,890,404.0 9 -248,312,053.4 2 本报告第7.1 页至第7.4 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注:此处为PDF 文件中的章节数或者页数。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8,375,454.48 14,156,259.65 62,531,714.13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78 号《关于准予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以 及机构部函[2017]342 号《关于华安沪港深机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7 年5 月10 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33,063,813.1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0%×中证800 指数收益率+3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 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6)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 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 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 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 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 减少。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