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1-01-15
南方军工混合
关于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1月15日起对旗下南方军工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 自2021年1月15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本基金原有份额为A类份额,增加C类份额后两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004224;C类011148)。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30日 0.5% N≥30日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全文 指定报刊 规定报刊 全文 指定网站 规定网站 全文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前言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 “《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关法律法规。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10、《证券法》:指1998年12月29日 第二部分 释 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义 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2004年8月 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 修正,经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一次修订,经2013年6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 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 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2014年8月 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 定》第三次修正,并经2019年12月 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 11、《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 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 第二部分 释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 义 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 第二部分 释 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 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义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第二部分 释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 义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 时做出的修订 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第二部分 释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 义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 员会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 第二部分 释 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义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 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 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 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 第二部分 释 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 义 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 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 的境外法人 第二部分 释 4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 义 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8、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基金资产 第二部分 释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义 49、C类基金份额:指从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57、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第二部分 释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 义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等媒介 九、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 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 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 /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 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 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第三部分 基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 金的基本情况 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 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 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 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 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 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 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 式、发售对象 式、发售对象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第四部分 基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金份额的发售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 途 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 第六部分 基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金份额的申购 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 与赎回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计算或公告。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 告。 第六部分 基 4、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 金份额的申购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 与赎回 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六部分 基 删去; 金份额的申购 5、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与赎回 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 6、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 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 A类份额收取认购/申购费用,C类份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 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 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本基金的 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第六部分 基 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金份额的申购 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 与赎回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 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 定媒介上公告。 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部分 基 2、(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2、(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 金合同当事人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 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 及权利义务 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他相关资料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年限; 第八部分 基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金份额持有人 1、(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大会 的报酬标准; 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第八部分 基 2、(1)调低销售服务费等除基金管理 金份额持有人 费、基金托管费以外的其他应由基金 大会 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 除以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 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其规定。 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 第十四部分 露。 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资产估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值,并按规定披露。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 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 外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第十四部分 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 基金资产估值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予以公布。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十五部分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费用与税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 收 的销售服务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支付方式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付。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第十五部分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基金费用与税 H=E×0.4%÷当年天数 收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 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 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 支付。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第十六部分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 基金的收益与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 分配 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 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红; 是现金分红;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第十六部分 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基金的收益与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 分配 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 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 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 第十六部分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 基金的收益与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分配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 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 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第十七部分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 基金的会计与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符合证券期 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符合《证券 审计 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 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审计。 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 第十八部分 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 信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基金的信息披 并保证基金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 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 露 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 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 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 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 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 基金的信息披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露 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额累计净值。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 值。 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金份额累计净值。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 的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第十八部分 16、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16、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 基金的信息披 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 露 发生变更; 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第十八部分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基金的信息披 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 露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 认。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第十九部分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 基金合同的变 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 更、终止与基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 金财产的清算 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 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 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各份 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九部分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合同的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更、终止与基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 金财产的清算 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托管人保存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年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