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1126更新)
2019-11-26
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1126 更新)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重要提示
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注册而来。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裕和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前海开源
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运作方式、基金费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
限制、增设 C 类基金份额以及更名为“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并相应修
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
起,《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及其变更为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法律文件风险收
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
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
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
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
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
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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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不属于基金托管人法定复核责任范围且其不掌
握相关信息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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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3、设立日期:2013 年 1 月 23 日
4、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51 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8、电话:0755-88601888 传真:0755-83181169
9、联系人:傅成斌
10、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11、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12、股权结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5%,北京市中盛金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 25%,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5%,深圳市和合投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出资 2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龚方雄先生,荣誉董事长,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
香港。曾任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经济学家,美国银行首席策略师、全球货币及利率市场策略
部联席主管,摩根大通中国区研究部主管、首席市场策略师、首席大中华区经济学家、中
国综合公司(企业)投融资主席。2009 年 9 月起担任摩根大通亚太区董事总经理、中国投
资银行主席。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荣誉董事长。
王宏远先生,联席董事长,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
士,国籍:中国。曾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
监、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自营负责人,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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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朱永强先生,执行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
脑工程部总经理、技术总监,网上交易部总经理;北京世纪飞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
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
管理委员会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
总部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芊先生,董事,北京大学 DBA,国籍:中国。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中信证券产品委员会委员、中信金石不动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信保股权投资基
金董事、全国工商联商业地产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房协养老地产专委会副主任委员。现任
北京中联国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范镭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分行、华安保险
北京分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北京长和世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周新生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管理学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
国籍:中国。历任陕西财经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研究生
部主任、MBA 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曾任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任长安银行监事长;2007
年 7 月至今任民建陕西省委员会副主委。曾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陕西省委政策
研究室特聘研究员。
樊臻宏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商业管理博士学位。历
任 ARGONAUT 资本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分析员、美林证券全球科技策略师、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公司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及项目部副总经理、北京春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现
任天津汇通太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Terry Culver 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国籍:美国。曾任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
所项目经理,联合国 GeSCI 组织全球新兴市场政府顾问及开发专家,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和
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美国数字金融集团-DFG Fund 首席执行官、普通合伙
人。
Samuel T. Lundquist 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国籍:美国。在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先后工作 25 年,现任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对外事务副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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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骆新都女士,监事会主席,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国籍:中国。曾任民政部外事处处
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孔令国先生,监事,美国密苏里大学圣路易斯分校 MBA,国籍:中国。曾任职深圳市
公安局罗湖分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部, 现任江苏联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陆琦先生,监事,理学学士和工学硕士学位。国籍:中国。曾任职穆迪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研发工程师,项目研发组组长,南方基金风险管理部,2015 年 10 月加入前海开源基
金,担任金融工程部总监。
傅智先生,监事,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籍:中国。曾任职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执行总监,现任前海开
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核算部总监。
付海宁先生,监事,硕士学位。国籍:中国。曾任摩根士丹利商业分析师、美银美林
分析师、美国标准普尔资管投资助理、投资经理。2015 年 11 月起加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担任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王兆华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市分行职员,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分行信贷处处长,华夏证券西安营业部总经理、
华夏证券济南管理总部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兼重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华夏证券总裁助理,开源证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
蔡颖女士,董事、公司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
营业部电脑部主管、经纪业务部主管、电子商务部副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代
表处首席代表、南方区域总部高级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南营销中心(广州)副
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经理,前海开
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成斌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
软件开发工程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助理、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执行
总监。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静女士,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高级交易员、
基金经理助理、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联席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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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理、前海开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前海开源祥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前海开源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鼎欣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刘静女士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范洁女士,香港科技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先后任职于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4 年
7 月 25 日加入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
前海开源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医疗健康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前海开源裕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范洁女士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投资决策委员会荣誉主席朱永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王厚琼,投资决策委员会联席
主席曲扬,联席投资总监赵雪芹、丁骏、邱杰、史程,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执行投资总
监王霞、谢屹,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肖立强。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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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
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
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
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9年3月31日,
本集团总资产67,943.47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86%,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28%。
2002 年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 年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
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 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80 人。2002 年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
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 年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
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
核心价值,独创“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
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
综合系统和“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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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第一只 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
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
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
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
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 年 6 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
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 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
行”。2017 年 6 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
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2017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 月荣膺国
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 年 1 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
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 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
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 月荣膺公募基金 20 年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 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
行奖”;12 月荣膺 2018 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 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 年最值得信赖
托管银行”奖。2019 年 3 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
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
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
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5 月历任上
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
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 年至 1995 年,在中国
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 年 6 月至 2001 年 10 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
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 年 10 月
至 2006 年 3 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北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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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
书记;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
记;2013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副
行长;2016 年 11 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
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 年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
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
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
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450 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
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
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
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
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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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
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
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
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
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
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
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
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
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
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
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
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
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
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
房 24 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
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
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
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
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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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
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
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
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
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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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谢燕婷
电话:(0755)83181190
传真:(0755)83180622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交易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众号:qhkyfund
2、其他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
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联系人:罗炜
电话:(0755)83181579
传真:(0755)83181121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刘翠
电话:021-5115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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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传真:021-51150398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2 号楼 4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法定代表人:杨剑涛
联系人:郭红霞
经办会计师:张富根、郭红霞
电话:(010)88095588
传真:(010)880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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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四、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六、基金的运作
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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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七、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力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额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
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
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5%。本
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分为七个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段,在充分研究宏观经济因
素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未来发展趋势。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
结合对证券市场的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本基金在大类资产的配置
方面的风险和收益预期,评估相关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制定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权益
类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组合久期配置策略,同时辅之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
略、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从而有效控制基金资产的组合利率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和法定及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研究判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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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结合债券收益率水平来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基本原则为: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
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
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子弹式、杠铃或梯形策略构造组
合,动态调整组合长、中、短期债券的搭配,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
益。
(3)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骑乘策略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该策略首先对收益率曲线进行分
析,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
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在收益
率曲线不变的情况下,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其剩余期限将发生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
陡峭的收益率曲线产生较大幅的下滑,债券价格将升高,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下,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
券,从而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备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
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通过相对价值分析、基本面研究、估值分析、可转换债券
条款分析,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
行投资。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综合考虑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方面特征进行
全方位的研究和比较,对个券发行主体的性质、行业、经营情况、以及债券的增信措施等
进行全面分析,选择具有优势的品种进行投资,并通过久期控制和调整、适度分散投资来
管理组合的风险。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精选有良好增值潜力的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股票投资策略将从定性和定
量两方面入手,定性方面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所属行业发展前景、行业地位、竞争优势、管
理团队、创新能力等多种因素;定量方面考量公司估值、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比较分析
各优质上市公司的估值、成长及财务指标,优先选择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的公司作为最终股
票投资对象。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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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对国债期货的投资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将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
交易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的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投资策略进行套期保值,
以获取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
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
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
险。
6、权证投资策略
在权证投资方面,本基金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研究成果确定权证的合理估值,发
现市场对股票权证的非理性定价;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
资,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
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
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股票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
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
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前将建立股指期货投资决策部门或小组,负责股指期
货的投资管理的相关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
度,并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四)投资决策依据及程序
1、决策依据
以《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决策依据,并以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作为最高准则。
2、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整体投资战略。
(2)研究部根据自身以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构建股票备选库、精选库,对
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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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战略,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交由交易部
执行。设计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
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
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4)交易部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5)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
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6)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
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基金绩效评估岗及风险管理岗重点控制基金投资组合
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
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
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
性指标。该指数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对异常价格和无价情况下使用了模型价,能更为真实
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债券投资部分的绩效。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发布、表征 A 股市场走势的权威指数。该指
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其样本覆
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股票投
资部分的绩效。
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名称或停止发布,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
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
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在履行适当程
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七)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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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
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
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
不得展期;
(15)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
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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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9)当本基金持有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时,遵循以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
总市值的 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
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内容、格式与时
限向交易所报告所交易和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情况、交易目的及对应的证券资产情况等;
3)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时,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市值
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
的有关约定;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
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
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
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
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20)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140%;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应当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并制定严
格的授权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流程。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证券衍生品种的具体比
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第(2)、(12)、(17)、(18)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
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
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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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
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
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
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
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但须提前公告。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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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
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
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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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由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双方核对无
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初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
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
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调整基
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
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本基金由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基金变更
前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相关费用按照《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基金
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
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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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介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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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准予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文件
2、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3、《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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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十一、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
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对“本基金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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