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5-16
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现将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
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
起,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 17:00 止。
2019 年 5 月 15 日,由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在基金托管人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北
京市中信公证处对其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
所对计票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
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 31,948,199.66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
份额 62,108,737.81 份的 51.4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
《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议案”),并由出席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1,948,199.66 份基金份额同
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
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
额的 100%,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4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
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调整费率等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
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
的事项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生效后、《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前,将有至少二十个开放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19 年 6 月 13 日,
本基金将预留二十个交易日供投资者赎回或转出。在此选择期期间,
本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选择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开放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相关
费用安排详见《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业务公告。
(2)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时,同意根据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按照下述费用收取
方式进行费用支付: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D<7 1.50%
7 ≤ D <30 0.75%
30 ≤ D <180 0.50%
D≥180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
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选择期期间,各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
及在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赎回
费实行一定的优惠。
选择期期间,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的投资者,
在赎回时,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持有时间 D(天) 赎回费率 优惠的赎回费率
D<7 1.50% 1.50%
7 ≤ D <30 0.75% 0.75%
30 ≤ D <180 0.50% 持有期大于等于 30 天少于 90 天的赎回费率为 0.375%
持有期大于等于 90 天少于 180 天的赎回费率为 0.25%
D≥180 0% 0%
注:优惠后,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
其他销售机构也可参考上述标准对赎回费实施优惠,详见届时
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时需按照上述赎回费用收取方式支付赎回费用,并
支付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5)在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
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无需支付赎回费用和申购费
用,其因本次变更而持有的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的持有期将从其持有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之日起连续计算。
3、本基金将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起正式实施转型,经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将《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
据此拟定了《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
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生效,即自该日起,《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前海开源裕和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 2019 年 6 月 14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前海开源裕
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投业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前海开源裕和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