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日添利:关于发售公告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2017-03-18
先锋日添利货币B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发售公告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报刊登了《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下简称“发 售公告”)。 现对发售公告中“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五)律师事 务所”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2 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联系人:王文 经办律师:刘峰、王文 特此更正。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相关信息时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