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日添利:关于发售公告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2017-03-18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发售公告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报刊登了《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下简称“发
售公告”)。
现对发售公告中“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的“(五)律师事
务所”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2 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联系人:王文
经办律师:刘峰、王文
特此更正。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相关信息时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