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2021-09-04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9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恒融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06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恒融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9月2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1.1426
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130,040,026.14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26,008,005.23
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0.480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的第1次分红
注:根据《华夏恒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恒融债券应分配金额为0.286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9月7日
除息日 2021年9月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9月8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NAV)确定日为2021年9月7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1
年9月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21年9月9日起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9月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
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
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
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
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
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
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