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开混合: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增设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2017-07-28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增设投票方式的补充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东方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并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2017 年 7 月
15 日在上述指定媒介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东方民丰回报赢安”)基金份额持有人更方便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就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增设电话投票方式发布本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
一、表决方式
除按《公告》的规定自行或委托他人通过书面纸质表决方式投票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通过电话投票
方式参与表决。
(一)电话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后按 0 转人工坐席,并在基金
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以回答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人员也可通过客服热线(010-66578578)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并在以
回答提问的方式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后,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电话中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
2、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起止时间: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 17:
00 止。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电话系统记录为准。
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整个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二)表决效力的认定
1、电话投票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能够核实身份且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
有效表决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
基金份额总数;能够核实身份但未发表表决意见、表决意见矛盾或不明的,视为投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
决,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
金份额总数。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参与表决,若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人员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为
无效表决;无效表决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通过电话表决方式参与投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表决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记
录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为准,先前的表决意见视为被撤回。
2、书面纸质表决的效力认定见《公告》“六、计票”的相关内容。
3、如果基金份额同时存在有效纸质表决意见和有效电话表决意见的,不论表决时间先后,均以有效的
纸质表决意见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本《补充公告》作为《公告》的补充,与《公告》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公告》未尽事宜,仍按
《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投资
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本《补充公告》的内容由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