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2018年年度报告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6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 2 1.2目录........................................................................ 3 §2基金简介 .....................................................................5 2.1基金基本情况................................................................ 5 2.2基金产品说明................................................................ 5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信息披露方式................................................................ 6 2.5其他相关资料................................................................ 6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基金净值表现................................................................ 7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0 §4管理人报告 .................................................................. 11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2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2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3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4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5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5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6 4.9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6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6 §5托管人报告 .................................................................. 16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6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6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6 §6审计报告 .................................................................... 16 §7年度财务报表 ................................................................19 7.1资产负债表................................................................. 19 7.2利润表..................................................................... 20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2 7.4报表附注................................................................... 23 §8投资组合报告 ................................................................47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7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48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48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49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0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1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1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51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51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52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52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2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52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3 §11重大事件揭示............................................................... 53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53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53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53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54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54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54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54 11.8其他重大事件.............................................................. 58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59 §13备查文件目录............................................................... 59 13.1备查文件目录.............................................................. 59 13.2存放地点.................................................................. 59 13.3查阅方式.................................................................. 59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398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3月16日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12,980,896.6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984 00398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289,566,803.20份 23,414,093.41份 额总额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 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 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 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结合行业状况、公司价值性和成 长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宏观形势 判断和策略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动态调整策略,在市场上涨阶段中, 适当增加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市场下行周期中,适当降低权益 类资产配置比例,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从而有效提 高不同市场状况下基金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 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 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胡勇钦 王永民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10)652155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service@jsfund.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95566 传真 (010)65215588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 层09-11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厦8层 邮政编码 100005 100818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陈四清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http://www.jsfund.cn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据和指标 -2017年12月31日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 嘉实新能源新材 嘉实新能源新材 嘉实新能源新材 股票A 料股票C 料股票A 料股票C 本期已实现收 -34,007,459.67 -2,273,279.59 88,397,999.28 2,922,690.22 益 本期利润 -97,480,259.11 -6,111,747.12 114,852,621.81 3,008,080.31 加权平均基金 -0.3157 -0.3063 0.1355 0.1363 份额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 -32.51% -32.10% 13.24% 12.80% 净值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 -27.64% -27.79% 16.03% 15.51% 净值增长率 3.1.2期末数 2018年末 2017年末 据和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 -46,439,763.97 -3,883,918.65 55,272,365.28 3,231,080.31 利润 期末可供分配 -0.1604 -0.1659 0.1349 0.1298 基金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 243,127,039.23 19,530,174.76 475,419,090.12 28,747,684.19 净值 期末基金份额 0.8396 0.8341 1.1603 1.1551 净值 3.1.3累计期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末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 -16.04% -16.59% 16.03% 15.51% 净值增长率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不收取认(申)购费但收取赎回费、计提销售服务费;(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19% 1.93% -13.89% 1.31% 12.70% 0.62% 过去六个月 -9.29% 1.68% -14.07% 1.16% 4.78% 0.52% 过去一年 -27.64% 1.63% -25.30% 1.16% -2.34% 0.47% 自基金合同 -16.04% 1.41% -25.12% 1.02% 9.08% 0.39% 生效起至今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业绩比较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基准收益 阶段 增长率标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准收益率③ 率标准差 准差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20% 1.93% -13.89% 1.31% 12.69% 0.62% 过去六个月 -9.41% 1.68% -14.07% 1.16% 4.66% 0.52% 过去一年 -27.79% 1.63% -25.30% 1.16% -2.49% 0.47% 自基金合同 -16.59% 1.41% -25.12% 1.02% 8.53% 0.39%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反映沪深A股中能源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对能源行业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反映沪深A股中材料行业公司股票的整体表现,对材料行业股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两者适合均作为本基金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固定收益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则采用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的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t)/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 (t-1)-1)+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收益率(t)/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收益率 (t-1)-1)+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Benchmark(t-1) 其中t=1,2,3,…。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图2: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16日,2017年度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计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实施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144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元和、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混合、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H股指数(QDII)、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1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嘉实中证医药卫生ETF、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嘉实3个月理财债券A/E、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ETF联接、嘉实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 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丰和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嘉实中关村A股ETF、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嘉实富时中国A50ETF、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创业板ETF、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嘉实战略配售混合、嘉实瑞享定期混合、嘉实新添康定期混合、嘉实资源精选股票、嘉实致盈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基金管理人还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本基金、嘉实新收益 2011年加入嘉实基 姚志鹏 混合、嘉实环保低碳 2017年3月16日 - 7年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股票、嘉实智能汽车 任股票研究部研究 股票基金经理 员一职。 注:(1)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 披露等多方面,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各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以及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制定专门的交易规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遵循各投资组合交易前独立确定交易要素,交易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察稽核,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分析评估并完整详实记录相关信息,及时完成每季度和年度公平交易专项稽核。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行为。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12次,均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年经济下滑迹象逐步凸显,各行业龙头企业业绩陆续低于预期,经济景气的各项指标继续走弱。随着三季度政府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的逐步推出,基建在四季度逆转上半年的下滑,有企稳的迹象。房地产行业由于自身的韧性,对于经济仍然有支撑。出口仍然处于贸易战备货抢出口阶段,整体业务仍然保持稳定。流动性层面观察,央行在年底的对冲手段持续发力,对于民营企业的帮扶措施在持续出台,虽然落实到执行层面仍然有一定的滞后效应。但整体对于流动性 以及中美贸易战的前景都出现了好转,经济未来有望逐步筑底。四季度油价大幅下行,降低了全球的通胀预期,有利于降低市场对于全球未来各国央行对于流动性收紧的担忧,有利于全球市场的企稳。 新能源行业全年发生了很多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1日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做出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十九大报告提出能源转型,推进清洁发展,兑现《巴黎协定》承诺”。11月2日国家能源局立刻召开会议进行了政策上的调整,531光伏政策的负面影响得到了纠正。同时随着全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数据的出台,太阳能再次超出市场预期,全年中国装机在40GW,比市场悲观预期高30%以上。随着下半年价格下降,平价地区的增加,海外光伏新增装机达到70GW,光伏行业实现了过去20年的持续增长。新能源汽车则由于产品升级,在传统乘用车销量下滑的背景下,实现了销量的高速增长,行业经营出现了明显改善。同时四季度受益于政策的纠正和自身景气的上行,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板块出现了明显的反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保持积极的仓位策略,继续超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板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新能源新材料基金成立以来继续跑赢了行业,中期我们会依据子行业景气的变化,结合估值的合理性调整各个子行业的配置比例,保持对于板块内优质企业的长期配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基金份额净值为0.839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64%;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基金份额净值为0.834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7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3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新一年,2018年去杠杆造成的尾部风险基本释放完毕,随着央行流动性对冲工具的不断出台,市场的流动性有望逐步得到稳定。而经济层面随着中央对于基建的支持,地产和汽车的企稳也有望在2019年探明经济的中期底部。新能源汽车在终端消费的进一步拉动下,全年销量预计进一步增长。中游企业受益于行业竞争格局改善预计将进一步改善。而光伏和风电的2019年将是值得关注的一年。随着国内无补贴项目的启动,新能源将正式开启平价上网的时代,作为未来成本最低的战略性能源解决方案,新能源将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打开广阔的增长空间。 2019年随着流动性的边际改善和经济的企稳,股票市场预计也将逐步企稳,但是由于经济的下滑仍然对于传统产业盈利有负面影响。市场的机会将主要集中在逆周期和早周期的少数行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成长类资产独立于经济周期,也有望在风险偏好恢复的背景下得到估值的修复。 我们从ROE和估值的边际变化出发,全年看好逆周期的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新材料等板块, 同时对于早周期的传统汽车及相关部件保持密切关注,关注下半年可能出现的全行业机会。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有关法律稽核工作情况如下: (1)继续内控前置,在基金营销、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新产品设计开发、海外业务、另类业务、制度建设、合同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事前进行合规性审核、监控。对于新产品、新业务,从战略规划到具体产品方案,在制度流程、投资范围、投资工具、运作规则等方面,防控重大风险。 (2)合规管理:主要从事前研讨、合规审核、全方位合规监控、数据库维护、“三条底线”防范、合规培训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3)内部审计:按计划对销售、投资、后台和其它业务开展内审,完成相应内审报告及其后续改进跟踪。完成公司及基金的外审、公司GIPS第三方验证、ISAE3402国际鉴证等。 (4)法律事务:负责日常法律事务工作,包括合同、协议审查(包括各类产品及业务),主动解决各项法律文件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差错和风险隐患,未发现新增产品、新增业务以及日常业务的法律风险问题。 (5)加强差错管理,继续推动各业务单元梳理流程、制度,落实风险责任授权体系,确保所有识别的关键风险点均有相应措施控制,努力实现适当风险水平下的效益最大化。 此外,我们还积极配合监管机关、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检查以及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季度、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和各项统计、专题报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2)根据本报告嘉实新能源股票A3.1.1“本期利润”为-97,480,259.11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6,439,763.97元;嘉实新能源股票C3.1.1“本期利润”为-6,111,747.12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83,918.65元,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因此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9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22756号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薛 竞 中国国上海市 张 勇 2019年3月20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7.4.7.1 11,961,479.11 12,240,825.43 结算备付金 281,169.69 688,172.44 存出保证金 52,063.80 265,738.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51,379,292.39 486,699,337.45 其中:股票投资 231,315,292.39 466,839,337.4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064,000.00 19,86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296.06 5,028,172.54 应收利息 7.4.7.5 320,105.88 159,190.2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87,467.67 2,220,540.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64,421,874.60 507,301,977.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84,450.05 - 应付赎回款 613,158.72 1,684,996.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0,063.21 642,486.16 应付托管费 56,677.19 107,080.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8,019.57 12,137.00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82,186.76 362,898.6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80,105.11 325,603.89 负债合计 1,764,660.61 3,135,202.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312,980,896.61 434,611,870.66 未分配利润 7.4.7.10 -50,323,682.62 69,554,903.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2,657,213.99 504,166,774.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4,421,874.60 507,301,977.21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份额净值0.8396元,基金份额总额289,566,803.20份;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份额净值0.8341元,基金份额总额23,414,093.41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312,980,896.61份。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 2017年03月16日(基 年12月31日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96,448,666.94 134,101,675.76 1.利息收入 812,045.00 2,676,392.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1,902.54 1,798,657.99 债券利息收入 740,142.46 13,722.7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64,011.45 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30,476,890.27 102,025,289.41 填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33,000,653.34 89,858,686.6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28,480.00 500,210.1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2,395,283.07 11,666,392.61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6 -67,311,266.97 26,540,012.62 “-”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7 527,445.30 2,859,981.51 列) 减:二、费用 7,143,339.29 16,240,973.64 1.管理人报酬 4,792,166.40 10,629,739.75 2.托管费 798,694.43 1,771,623.24 3.销售服务费 95,423.67 93,679.91 4.交易费用 7.4.7.18 1,051,296.33 3,390,398.64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 - 出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7.4.7.19 405,758.46 355,532.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03,592,006.23 117,860,702.1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103,592,006.23 117,860,702.12 号填列)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3月16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3 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434,611,870.66 69,554,903.65 504,166,774.31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03,592,006.23 -103,592,006.23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121,630,974.05 -16,286,580.04 -137,917,554.09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163,113,616.56 -977,016.11 162,136,600.45 购款 2.基金赎 -284,744,590.61 -15,309,563.93 -300,054,154.54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312,980,896.61 -50,323,682.62 262,657,213.99 权益(基金净值)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 1,314,003,567.13 - 1,314,003,567.13 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净 - 117,860,702.12 117,860,702.12 值变动数(本期 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 -879,391,696.47 -48,305,798.47 -927,697,494.94 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303,911,655.20 41,226,148.42 345,137,803.62 购款 2.基金赎 -1,183,303,351.67 -89,531,946.89 -1,272,835,298.56 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 - - - 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 列) 五、期末所有者 434,611,870.66 69,554,903.65 504,166,774.31 权益(基金净值)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03月16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经雷 王红 张公允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33号《关于准予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313,436,254.2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14,003,567.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67,312.8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新能源新材料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一级行业能源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指一级行业材料指数收益率×4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对于曾经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 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 的20%。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息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于2017年12月26日前,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之附件《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自2017年12月26日起,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11,961,479.11 12,240,825.4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存款期限3个月及以上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1,961,479.11 12,240,825.43 注:定期存款的存款期限指票面存期。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272,098,606.74 231,315,292.39 -40,783,314.35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 - - 券 银行间市场 20,051,940.00 20,064,000.00 12,060.00 合计 20,051,940.00 20,064,000.00 12,06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92,150,546.74 251,379,292.39 -40,771,254.35 上年度末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440,287,804.83 466,839,337.45 26,551,532.62 贵金属投资-金交 - - - 所黄金合约 债 交易所市场 - - - 券 银行间市场 19,871,520.00 19,860,000.00 -11,520.00 合计 19,871,520.00 19,860,000.00 -11,520.0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460,159,324.83 486,699,337.45 26,540,012.62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593.72 5,539.4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26.50 309.93 应收债券利息 318,356.16 153,200.00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6.10 21.28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23.40 119.60 合计 320,105.88 159,190.25 7.4.7.6其他资产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其他资产(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等)。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81,986.76 362,698.6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0.00 200.00 合计 82,186.76 362,898.67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105.11 603.89 其他 - - 预提费用 380,000.00 325,000.00 应付指数使用费 - - 应付替代款 - - 可退替代款 - - 合计 380,105.11 325,603.89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本期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409,725,211.86 409,725,211.86 本期申购 126,126,915.31 126,126,915.3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46,285,323.97 -246,285,323.97 本期末 289,566,803.20 289,566,803.20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本期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24,886,658.80 24,886,658.80 本期申购 36,986,701.25 36,986,701.25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8,459,266.64 -38,459,266.64 本期末 23,414,093.41 23,414,093.41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5,272,365.28 10,421,512.98 65,693,878.26 本期利润 -34,007,459.67 -63,472,799.44 -97,480,259.11 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 -15,264,740.85 611,357.73 -14,653,383.12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 12,069,988.53 -12,333,738.46 -263,749.93 购款 基金赎 -27,334,729.38 12,945,096.19 -14,389,633.19 回款 本期已分配 - - - 利润 本期末 6,000,164.76 -52,439,928.73 -46,439,763.97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3,231,080.31 629,945.08 3,861,025.39 本期利润 -2,273,279.59 -3,838,467.53 -6,111,747.12 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 -620,749.56 -1,012,447.36 -1,633,196.92 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 3,102,829.90 -3,816,096.08 -713,266.18 购款 基金赎 -3,723,579.46 2,803,648.72 -919,930.74 回款 本期已分配 - - - 利润 本期末 337,051.16 -4,220,969.81 -3,883,918.65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 日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4,416.28 1,760,670.4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4,606.19 32,501.58 其他 2,880.07 5,485.98 合计 71,902.54 1,798,657.99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 月31日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454,516,241.28 1,216,252,572.09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487,516,894.62 1,126,393,885.47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33,000,653.34 89,858,686.62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 月31日 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20,766,000.00 3,902,639.81 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 19,871,520.00 3,399,200.00 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收利息总额 766,000.00 3,229.63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28,480.00 500,210.18 7.4.7.14衍生工具收益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 月31日 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2,395,283.07 11,666,392.61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合计 2,395,283.07 11,666,392.61 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2017年03月16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 31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67,311,266.97 26,540,012.62 股票投资 -67,334,846.97 26,551,532.62 债券投资 23,580.00 -11,52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 - - 变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合计 -67,311,266.97 26,540,012.62 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 31日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423,106.65 2,584,302.72 基金转出费收入 104,338.65 223,104.39 其他 - 52,574.40 合计 527,445.30 2,859,981.51 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31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051,096.33 3,390,198.6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200.00 200.00 合计 1,051,296.33 3,390,398.64 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月31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审计费用 80,000.00 10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225,0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7,758.46 22,632.10 上市年费 - -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18,000.00 7,500.00 指数使用费 - - 红利手续费 - - 其他 - 400.00 合计 405,758.46 355,532.10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重大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基金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 12月31日 同生效日)至2017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792,166.40 10,629,739.7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45,025.46 6,000,510.7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当年天数。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 2017年03月16日(基金 12月31日 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98,694.43 1,771,623.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联方名称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合计 票A C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62.43 25,562.43 中国银行 - 24,869.87 24,869.87 合计 - 50,432.30 50,432.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 合计 票A C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134.37 26,134.37 中国银行 - 38,029.09 38,029.09 合计 - 64,163.46 64,163.46 注:(1)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2017年0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关联方名称 日 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961,479.11 64,416.2812,240,825.43 1,760,670.43 _活期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7年3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1利润分配情况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7.4.12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证券 成功可流通流通受认购期末估数量 期末 代码 名称认购日 日 限类型价格值单价(单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位:股) 韵达2018年2019非公开 002120股份4月20年4月发行流 39.75 28.8062,1371,899,970.501,789,545.60 - 日 23日通受限 002120韵达2018年2020非公开 39.75 27.2362,1391,900,010.251,692,044.97 - 股份4月20年4月发行流 日 23日通受限 紫金2018年2019 网下申 601860银行12月年1月未上市 3.14 3.1415,970 50,145.80 50,145.80 购 20日 3日 注:1、以上“可流通日”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最终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2、基金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本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基金于2018年4月20日参与认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韵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每股39.75元的价格购入95,597股。韵达股份于2018年8月16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2.3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每10股转增3股,本基金所持韵达股份股票增加28,679股。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基金投资等。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 系,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内审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为了有效控制基金运作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以及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制度,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组织纪律。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基金的银行存款存放在托管人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同业存单投资(上年度末:同)。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2.2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2.4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的债券投资。 7.4.13.2.5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于开放日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 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本报告期末,除附注7.4.12.3中列示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将在1个月内到期且计息(该利息金额不重大)外,本基金所承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附注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综合上述各项流动性指标的监测结果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流 动性情况良好。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本基金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如下表所示: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8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961,479.11 - - - 11,961,479.11 结算备付金 281,169.69 - - - 281,169.69 存出保证金 52,063.80 - - - 52,063.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64,000.00 - - 231,315,292.39 251,379,292.39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40,296.06 40,296.06 应收利息 - - - 320,105.88 320,105.88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53,665.52 - - 333,802.15 387,467.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32,412,378.12 - - 232,009,496.48 264,421,874.60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84,450.05 284,450.05 应付赎回款 - - - 613,158.72 613,158.72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340,063.21 340,063.21 应付托管费 - - - 56,677.19 56,677.1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8,019.57 8,019.57 应付交易费用 - - - 82,186.76 82,186.76 应付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380,105.11 380,105.11 负债总计 - - - 1,764,660.61 1,764,660.61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412,378.12 - - 230,244,835.87 262,657,213.99 上年度末 1年以内 1-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2,240,825.43 - - - 12,240,825.43 结算备付金 688,172.44 - - - 688,172.44 存出保证金 265,738.18 - - - 265,738.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860,000.00 - - 466,839,337.45 486,699,337.45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5,028,172.54 5,028,172.54 应收利息 - - - 159,190.25 159,190.25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232,948.10 - - 1,987,592.82 2,220,540.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33,287,684.15 - - 474,014,293.06 507,301,977.21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1,684,996.19 1,684,996.19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42,486.16 642,486.16 应付托管费 - - - 107,080.99 107,080.9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2,137.00 12,137.00 应付交易费用 - - - 362,898.67 362,898.67 应付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 - 325,603.89 325,603.89 负债总计 - - - 3,135,202.90 3,135,202.90 利率敏感度缺口 33,287,684.15 - - 470,879,090.16 504,166,774.31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债券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7.64%(2017年12月31日:3.94%)。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7年12月31日:同)。 7.4.13.4.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债券及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通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对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进行修正,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风险。 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及时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7.4.13.4.3.1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315,292.39 88.07 466,839,337.45 92.60 -股票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基金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债券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 - - - -权证投资 其他 - - - - 合计 231,315,292.39 88.07 466,839,337.45 92.60 7.4.13.4.3.2其他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2018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 业绩比较基准上升5% 15,052,459.44 - 分析 业绩比较基准下降5% -15,052,459.44 - 注: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尚无足够经验数据。 7.4.13.4.4采用风险价值法管理风险 本基金未采用风险价值法或类似方法进行分析、管理市场风险。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27,783,556.02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23,595,736.37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上年度末:第一层次460,690,809.99元,第二层次26,008,527.46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 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上年度末:无)。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1,315,292.39 87.48 其中:股票 231,315,292.39 87.4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064,000.00 7.59 其中:债券 20,064,000.00 7.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242,648.80 4.63 8 其他各项资产 799,933.41 0.30 9 合计 264,421,874.60 100.00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17,847,906.02 82.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9,935,650.00 3.7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81,590.57 1.3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50,145.80 0.02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31,315,292.39 88.07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300274 阳光电源 2,586,78423,074,113.28 8.78 2 600438 通威股份 2,738,60222,675,624.56 8.63 3 601012 隆基股份 1,252,63921,846,024.16 8.32 4 300037 新宙邦 698,50016,798,925.00 6.40 5 300014 亿纬锂能 835,70013,137,204.00 5.00 6 600563 法拉电子 291,88212,299,907.48 4.68 7 600483 福能股份 1,168,900 9,935,650.00 3.78 8 600884 杉杉股份 764,711 9,880,066.12 3.76 9 002074 国轩高科 815,620 9,428,567.20 3.59 10 603659 璞泰来 182,900 8,669,460.00 3.30 11 000550 江铃汽车 664,701 8,481,584.76 3.23 12 300224 正海磁材 1,370,500 8,072,245.00 3.07 13 300450 先导智能 271,000 7,842,740.00 2.99 14 600803 新奥股份 718,038 7,137,297.72 2.72 15 300724 捷佳伟创 249,300 7,100,064.00 2.70 16 002215 诺普信 1,028,900 6,955,364.00 2.65 17 002531 天顺风能 1,543,516 6,868,646.20 2.62 18 002648 卫星石化 604,600 5,846,482.00 2.23 19 000547 航天发展 748,000 5,654,880.00 2.15 20 603026 石大胜华 292,700 5,649,110.00 2.15 21 601965 中国汽研 615,673 4,358,964.84 1.66 22 601799 星宇股份 84,100 3,994,750.00 1.52 23 002120 韵达股份 124,276 3,481,590.57 1.33 24 002745 木林森 177,900 2,008,491.00 0.76 25 603185 上机数控 1,345 66,039.50 0.03 26 601860 紫金银行 15,970 50,145.80 0.02 27 300011 鼎汉技术 224 1,355.20 0.00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84 杉杉股份 16,833,856.37 3.34 2 600703 三安光电 16,120,138.83 3.20 3 300014 亿纬锂能 13,947,871.39 2.77 4 600348 阳泉煤业 11,626,966.41 2.31 5 002215 诺普信 10,817,653.98 2.15 6 300296 利亚德 10,337,919.98 2.05 7 002179 中航光电 9,827,373.57 1.95 8 002648 卫星石化 9,542,254.33 1.89 9 600483 福能股份 9,489,836.03 1.88 10 600585 海螺水泥 8,691,400.84 1.72 11 601088 中国神华 8,412,426.14 1.67 12 603659 璞泰来 8,328,644.00 1.65 13 002343 慈文传媒 8,318,288.86 1.65 14 000550 江铃汽车 8,239,304.75 1.63 15 002043 兔宝宝 8,066,066.00 1.60 16 300027 华谊兄弟 8,001,687.52 1.59 17 300232 洲明科技 7,630,784.00 1.51 18 300450 先导智能 7,571,408.14 1.50 19 300724 捷佳伟创 6,698,529.64 1.33 20 601225 陕西煤业 6,621,707.10 1.31 8.4.2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803 新奥股份 24,583,149.66 4.88 2 601222 林洋能源 22,384,430.29 4.44 3 300214 日科化学 18,287,210.68 3.63 4 000408 藏格控股 17,331,672.43 3.44 5 600426 华鲁恒升 16,889,157.82 3.35 6 002258 利尔化学 15,945,434.87 3.16 7 600486 扬农化工 14,552,648.63 2.89 8 002206 海利得 14,045,605.49 2.79 9 601225 陕西煤业 13,975,099.30 2.77 10 600703 三安光电 13,436,551.00 2.67 11 601088 中国神华 12,293,966.21 2.44 12 603328 依顿电子 12,231,733.81 2.43 13 600048 保利地产 12,183,246.77 2.42 14 002179 中航光电 10,162,586.38 2.02 15 600383 金地集团 10,081,432.78 2.00 16 300274 阳光电源 9,376,621.92 1.86 17 600348 阳泉煤业 8,663,220.00 1.72 18 601899 紫金矿业 8,579,573.00 1.70 19 600466 蓝光发展 8,536,948.32 1.69 20 600585 海螺水泥 8,496,854.13 1.69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19,327,696.5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54,516,241.28 注:8.4.1项“买入金额”、8.4.2项“卖出金额”及8.4.3项“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64,000.00 7.6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64,000.00 7.6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064,000.00 7.64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209 18国开09 200,000 20,064,000.00 7.64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支债券。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2,063.8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0,296.0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0,105.88 5 应收申购款 387,467.6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99,933.41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数(户) 基金份额 占总份额 占总份 持有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额比例 (%) 嘉实新能源 新材料股票 13,851 20,905.84 800,000.00 0.28 288,766,803.20 99.72 A 嘉实新能源 新材料股票 1,438 16,282.40 68,376.06 0.29 23,345,717.35 99.71 C 合计 15,174 20,626.13 868,376.06 0.28 312,112,520.55 99.72 注:(1)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份额占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份额占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总份额比例;(2)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份额占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份额占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总份额比例。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103,900.57 0.04 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 - 合计 103,900.57 0.03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0 放式基金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0 合计 0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16 1,293,898,388.44 20,105,178.69 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9,725,211.86 24,886,658.8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6,126,915.31 36,986,701.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6,285,323.97 38,459,266.6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 - - 减少以“-”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9,566,803.20 23,414,093.41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雷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赵学军先生不再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2018年8月,刘连舸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年度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8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连续2年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交易单 占当期佣 券商名称 元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 佣金 金 备注 交总额的比例 总量的比 例 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 4 164,080,994.75 21.49% 114,857.83 21.72% - 公司 华创证券有 2 140,329,913.61 18.38% 98,232.61 18.58% - 限责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 2 93,581,904.09 12.26% 65,509.34 12.39% - 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 1 67,265,079.29 8.81% 47,085.54 8.90% - 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 4 54,516,784.80 7.14% 38,161.91 7.22% - 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 4 53,852,375.34 7.05% 37,696.99 7.13% - 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 2 51,543,894.74 6.75% 32,529.98 6.15% - 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 2 29,357,342.56 3.85% 18,534.78 3.50% 新增 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 4 22,912,500.12 3.00% 16,038.75 3.03% - 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 5 18,518,409.81 2.43% 12,963.13 2.45% - 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 5 17,039,556.49 2.23% 11,927.69 2.26% - 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 2 14,113,316.80 1.85% 9,879.42 1.87% - 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 4 11,504,251.95 1.51% 8,053.27 1.52% - 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3 11,335,986.98 1.48% 7,935.73 1.50% - 公司 国元证券股 1 11,282,050.47 1.48% 7,897.44 1.49% - 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 1 2,186,737.77 0.29% 1,530.67 0.29% - 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 3 - - - - - 券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 2 - - - - 新增 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 新增1 股份有限公 2 - - - - 个 司 信达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 3 - - - - - 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责任 1 - - - - - 公司 瑞银证券有 1 - - - - - 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 4 - - - - - 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 1 - - - - - 限责任公司 宏信证券有 2 - - - - - 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国金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 3 - - - - - 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 2 - - - - - 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 3 - - - - - 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 1 - - - - - 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 2 - - - - - 公司 安信证券股 3 - - - - - 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1 - - - - - 公司 注1:本表“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8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关于国金证券开展嘉实旗下基金定投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1月5日 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关于增加北京肯特瑞为嘉实旗下基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1月22日 优惠的公告 关于修改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3月22日 告 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3月22日 部分基金赎回费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关于增加紫金农商行为嘉实旗下基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3月28日 优惠的公告 6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韵达股份非公开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4月21日 行股票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7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5月28日 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8 关于增加中信期货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7月16日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 部分基金直销柜台申购、赎回、转换数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7月18日 量限制的公告 关于增加嘉实财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 销机构并开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7月20日 惠的公告 关于增加工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1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8月3日 率优惠的公告 关于增加四川天府银行为嘉实旗下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 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及转换业务的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8月24日 公告 关于增加恒天明泽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3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9月14日 率优惠的公告 关于增加中民财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4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优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9月26日 惠的公告 15 关于增加和耕传承为嘉实沪港深回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9月27日 混合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万得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6 基金为嘉实文体娱乐等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9月27日 代销机构的公告 17 关于增加西安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8年11月1日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关于增加万家财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8 销机构并开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11月30日 惠的公告 关于增加“百度百盈”为嘉实旗下基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9 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及参加费率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12月10日 优惠的公告 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为嘉实旗下基金代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 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 证券时报、管理人网站 2018年12月10日 率优惠的公告 §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9年2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自2019年2月2日起邵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专注于专户产品的投资管理工作。 §13备查文件目录 13.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件; (2)《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13.2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