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一]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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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2年11月28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债券“GTLKOA 4.8 02/26/28 Reg S”、 “ALFARU 5.95 04/15/30 Reg S”进行估值调整。 待上述债券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彭博BGN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