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关于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2017-03-08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A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6]1633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起开始募集。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 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放式基金合 同生效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 至 2017 年 3 月 10 日止。即本基金 2017 年 3 月 10 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 予以确认,并自 2017 年 3 月 11 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敬请投资 者留意。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17 年 1 月 16 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 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 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