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中航证券为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1-0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中航证券为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订的代理销
    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6日起,上述机构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欢迎广大投资者申购。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代销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3853        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005885        金鹰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二、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
    转换、基金定投等业务,相关规则遵照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述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中航证券
        客服电话:0791-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2、本公司
        客服电话:4006-135-888
        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
    册,不代表对基金收益和风险的实质性判断和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有风险,决
    策须谨慎。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
    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
    金产品。投资者购入基金时,投资者应确认已知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货币市场
    基金、ETF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品种或情形除外。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
    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