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06-28
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A)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5月2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3847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3847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30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年1月30日
基金经理 郑如熙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4年7月1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6年11月30日
基金经理 李邦长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3月20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3年1月30日
基金经理 康钊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7月4日
注: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1月3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
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4年3月26日起增设E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投资范围 分、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2、利率类品种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3、信用债投资策略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总财富)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
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 0.80% - 非养老金客户100万元≤M<300万元 0.50% - 非养老金客户申购费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 非养老金客户(前收费)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非养老金客户
- - 每笔500元 养老金客户
(直销)
N<7天 1.50% - -
赎回费 7天≤N<90天 0.10% - -
N≥90天 0.00% -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7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用
信 息 披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其 他 费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
用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
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
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华安鼎丰债券发起式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道德风险、合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
(三)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强制关闭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且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故该类债券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债券的投资收益会受到宏观经济、政府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