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信利债券:第3次分红公告
2017-12-14
天弘信利债券A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 3 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天弘信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82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信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1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信利债券 A 天弘信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824 003825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1.0038 1.0035 截 止 基 准 日 值(单位:人民 下 属 分 级 基 币元 ) 金的相关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标 级基金可供分 5,663,963.14 1,016.83 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本 次 下 属 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0.034 0.032 (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12 月 1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 明 免收申购费。其红利按 2017 年 12 月 15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可以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2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 行选择。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未选择分 红方式的,则默认为现金分红。 3.4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不含 1.00 元) 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17 年 12 月 15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5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变 更当前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代销机构修改分红 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6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7 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光大证券、蚂蚁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同花顺、 和讯科技、众禄基金、盈米财富、陆金所资管、金牛理财、虹点基金、钱景财富、 汇付金融、新兰德、中正财富、金观诚、大泰金石、蛋卷基金、利得基金、新浪 基金、前海凯恩斯、万得基金、众升财富、汇成基金、宜信普泽、奕丰金融、创 金启富、格上理财、凤凰金信、嘉晟瑞信、万家财富、挖财金融、中民财富、苏 宁基金、华夏财富、洪泰财富。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