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9-22
关于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10月18日成立,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9月22日起对本基金增加B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0年9月22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B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288),根据销售渠道的不同和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分为三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已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类别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B类基金份额类别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要求为500万元。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管 理 费 托 管 费 销售服务费率 申购数量限制
率/年 率/年
0.30% 0.08% 按前一日B类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
基金份额的基 基金份额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销售机
金资产净值的 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0.01%的 年 费 但不得低于500万元的最低金额限制。
率计提 追加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没有金额限
制。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
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
份额没有限制。
二、本基金B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自2020年9月22日起在开放日可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等业务。
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 56、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渠
释义 道的不同分为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 道的不同和销售服务费收取的不同分
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 为三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B
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
58、C类基金份额:指通过本基金直销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
渠道和代销渠道销售的基金份额 益率
58、B、C类基金份额:指通过本基金直
销渠道和代销渠道销售的基金份额
...
第三部分 八、基金份额净值 八、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的基本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
情况 式,使A类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式,使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净值
1.00元。 保持在1.00元。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1、本基金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 1、本基金设A类、B类和C类三类
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 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
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基金份额类别,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金
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 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书。在不违反法
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 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份额类 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
别设置、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 份额类别设置、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
限制及规则、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增加或 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变更收费方式或者
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基金管理 增加或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基
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 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实施前依照
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告。 刊登公告。
...
第六部分 2.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 2.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
基金份额的 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申购与赎回 具体的计算公式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1.00元。具体的计算公式按招募说明书
执行。 的规定执行。
3.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3. 本基金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人民币1.00元。
...
第十五部分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费用与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税收 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销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数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
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
...
第十八部分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的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
披露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A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A类、B类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
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已实现收益的计算方法如下: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 ...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六)临时报告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收益率。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临时报告
16、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四、《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十一、基金 (三)销售服务费 (三)销售服务费
费用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资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本基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数 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
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五、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免长话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