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富邦惠利纯债: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8-12-08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A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78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 公告依据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方正富邦惠利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 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12 月 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 A 方正富邦惠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003787 003788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截止收益分 1.0513 1.0776 位:元) 配基准日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相关指标 29,185,336.88 1,068,761.27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5,837,067.38 213,752.26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配方案(单位:元 0.13 0.22 /10 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根据《方正富邦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每年收 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12-10 除息日 2018-12-10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12-11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管理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 分红对象 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照 2018 年 12 月 10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对红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利再投资所确定的基金份额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 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采取红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 费。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收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 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 日之前(不含 2018 年 12 月 10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 银行转账或其它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4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 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咨询相关事宜。 3.5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 资决策前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 资者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