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补充说明
2020-12-09
华润元大双鑫债券C
关于《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补充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现将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公告基本信息 原内容为:“新任基金管理人投研总监、市场总监”。 现补充为:“新任基金管理人为投研总监、市场总监,为公司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他人员”。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原内容为:“取得的相关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高管资质”。 现补充为:“取得的相关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公募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资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原内容为:“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备案”。 现补充为:“上述人员已按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以上事项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说明。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