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5号)
2020-11-20
华润元大双鑫债券C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年第5号)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年第5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53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生效,并于2019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7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港股通交易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同业存单、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其剩余期限均不得超过五年。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11月2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9月30日。 目 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4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4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8 九、基金的投资..................................................... 58 十、基金的业绩..................................................... 69 十一、基金的财产................................................... 71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72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77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83 十七、风险揭示..................................................... 9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5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7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12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8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9 一、绪言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基金投资者”、“投资者”)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代理服务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46、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即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8、元:指人民币元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港股通: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8、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邮政编码:518066 法定代表人:李巍巍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人:林婷婷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46号文批准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629号文批准增加注册资本金并变更百分之五以上股权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4.5% 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24.5%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四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办公会、产品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固有资金投资运用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公司按照不同业务职能,分为十八个部门。其中投研包括投资管理部、量化指数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交易部五个部门;市场包括市场策划部、战略客户部、金融同业部、金融机构部、互联网金融部、华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和华北营销中心八个部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科技运营中心、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五个部门;风险管理部和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独立监察。 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公司有员工56人,其中59%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96%的员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李巍巍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广州浪奇董事会秘书处主管、主任,国信证券总裁室主任秘书、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监,华西证券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郭庆卫先生,董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货币发行司干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总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总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总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工作组组长。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宗圣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泰国WALL RESEARCH投资策略分析师、宝来证券研发部总经研究组组长、宝来证券集团总裁特别助理、总经理室主任、国际金融部副总经理,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PT AMCI Manajemen Investasi Indonesia公司(简称AMII资产管理公司)董事(Commissioner)。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元大资产管理公司(印度尼西亚)监事。 刘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香港中文大学系统工程和工程管理系助理教授、金融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国密苏里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理学硕士项目主任,香港中文大学-清华大学MBA项目主任,现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四川金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柏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习根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历。历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秦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海地产总部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京基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总监。现任珠海华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华金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李仆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宝钢集团及其下属各金融机构投资部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固收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固收总监、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卢伦女士,监事长,硕士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晨星(深圳)资讯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副总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昭棠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历任宝来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室特别助理,宝来证券有限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指数投资中心执行长、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指数暨量化投资事业群量化策略投资部资深副总经理、指数投研团队执行副总经理、投资长。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晴女士,监事,硕士学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部门负责人。 罗黎军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港股研究员、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行业研究员、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港股研究员,现任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李巍巍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仆先生,总经理,硕士学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刘豫皓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历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员,审计署西安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审计部助理总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张彦军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学位。历任览众科技有限公司咨询实施部部门经理、赢时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设计部需求分析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技运营中心负责人。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致远先生,基金经理,硕士学位,CFA、FRM。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交易员、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负责人。现任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 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 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罗黎军先生,基金经理,复旦大学世界经济学硕士,8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港股研究员、上海五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员,现任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仆(总经理、基金经理) 金兴健(投研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专户投资部负责人) 刘宏毅(投资管理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李武群(量化指数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则,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控制严密,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专项制度和操作规范四个层次的制度系列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等受托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臵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 (4)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其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负责审议风控制度、流程,评价风险管理状况,为公司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6)公司设独立的合规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公司设独立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施进行风险控制。 (7)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内部控制的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报告制度)、内部监控和法律法规指引。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格授权、资产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4)信息沟通(报告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清晰的报告系统,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公司全体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并处理。 公司的报告系统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按照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 公司的执行体系报告路线是各业务人员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的监督体系报告路径是公司员工、各部门主管向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报告,合规管理部与风险管理部向总经理、督察长报告。 督察长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合规管理部与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另外公司还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合规管理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550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巍巍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7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袁欣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王震 公司电话:010-66060069 客服电话:955998 官方网站:www.abchina.com (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公司电话:0756-96588 客服电话:0756-96588 官方网站:www.crbank.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公司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官方网站:bank.pingan.com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公司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官方网站:www.newone.com.cn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公司电话:010-835745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95551 官方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公司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95536 官方网站:www.guosen.com.cn (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郭晶晶 公司电话:0512-62938521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站:www.dwzq.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公司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官方网站: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公司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95587 官方网站:www.csc108.com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公司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www.cs.ecitic.com (1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公司电话:0531-89606165 客服电话:95548 官方网站:www.sd.citics.com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001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公司电话:021-20315161 客服电话:95538 官方网站:www.zts.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戴巧燕 公司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官方网站:www.ebscn.com (1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人:罗艺琳 公司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官方网站:www.zszq.com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电话:021-23219000 客服电话:95553 官方网站:www.htsec.com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代) 联系人:杨涵宇 公司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官方网站:www.cicc.com.cn (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室-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室-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公司电话:0755-23953913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官方网站:www.citicsf.com (1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联系人:付佳 公司电话:021-23586603 客服电话:95357 官方网站:www.18.cn (1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公司电话:021-63898427 客服电话:400-820-5999 官方网站:www.shhxzq.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陈宇 公司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官方网站:www.swhys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公司电话:0991-230710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官方网站:www.hysec.com (2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公司电话:0571-26888888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官方网站:www.fund123.cn (2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公司电话:021-20691869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官方网站:www.erichfund.com (2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公司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官方网站:www.1234567.com.cn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官方网站:www.zlfund.cn、www.jjmmw.com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公司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官方网站:www.ehowbuy.com (2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公司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官方网站:www.5ifund.com、www.10jqka.com.cn (2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东码头园区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公司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官方网站:www.noah-fund.com (29)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2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342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联系人:何鹏 公司电话:010-52609656 客服电话:400-188-5687 官方网站:www.buyforyou.com.cn (3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公司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官方网站:www.leadfund.com.cn (3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公司电话:010-85657353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官方网站:licaike.hexun.com (3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公司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官方网站:www.lufunds.com (3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公司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16-1188 官方网站:8.jrj.com.cn (34)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邢锦超 公司电话:95118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官方网站:kenterui.jd.com (3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E世界财富中心A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公司电话:010-56251471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官方网站:www.hcjijin.com (3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公司电话:0755-8946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站:www.ifastps.com.cn (3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公司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官方网站:www.yingmi.cn (38)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公司电话:010-59313555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官方网站:www.chtwm.com (3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公司电话:0755-84355914 客服电话:400-930-0660 官方网站:www.jfzinv.com (4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陆佳慧 公司电话:021-50712782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官方网站:www.520fund.com.cn (4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公司电话:021-65370077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官方网站:www.jiyufund.com.cn (4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赵耶 公司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官方网站:www.snjijin.com (4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7楼 法定代表人:马刚 联系人:杨徐霆 公司电话:021-60818249 客服电话:95156-5 官方网站:www.tonghuafund.com (44)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公司电话:010-8806663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官方网站:www.amcfortune.com (45)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杨雪 公司电话:010-5901384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官方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4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公司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官方网站:www.xiquefund.com (47)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209(TG第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11层 法定代表人:王正宇 联系人:杨雪研 公司电话:022-83125066 客服电话:022-23297867 官方网站:www.phoenix-capital.com.cn (4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证通股份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范泽杰 公司电话:021-20530186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官方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49)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公司电话:010-59336544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官方网站:www.jnlc.com (50)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挺 联系人:黄笛 公司电话:0851-85407888 客服电话:0851-85407888 官方网站:www.gwcaifu.com (51)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李岳霖 公司电话:010-83991719 客服电话:400-660-9839 官方网站:www.grzq.com (52)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陈玲 公司电话:027-83867253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官方网站:www.buyfunds.cn (53)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楼7层71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6号12层02室 法定代表人:林柏均 联系人:胡明哲 公司电话:010-64068617 客服电话:400-106-0101 官方网站:www.fundsure.cn (5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公司电话:0755-8255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官方网站:www.essence.com.cn (5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8、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公司电话:020-87555888 客服电话:95575 官方网站:www.gf.com.cn (56)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公司电话:010-88312877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官方网站:www.yilucaifu.com (5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公司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官方网站:www.jianfortune.com (5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C座写字楼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公司电话:010-6521558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官方网站:www.harvestwm.cn (5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公司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方网站:www.danjuanapp.com (6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公司电话:010-5928710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官方网站:www.gomefund.com (61)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公司电话:010-52858244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官方网站:www.yixinfund.com (6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孙书慧 公司电话:010-8593281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官方网站:www.tdyhfund.com (6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公司电话:021-20333333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官方网站:www.longone.com.cn (6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梁浩 公司电话:400-6666-888 客服电话:95514 官方网站:www.cgws.com (6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尹宁宁 公司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官方网站:www.66liantai.com (6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王重阳 公司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官方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67)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办公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3期20B栋 法定代表人:付钢 联系人:苏曦 公司电话:0514-82099618 客服电话:400-021-6088 官方网站:www.gxjlcn.com (68)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4楼 法定代表人:李学东 联系人:夏用功 公司电话:0755-84669000 客服电话:400-0719-888 官方网站:www.annfund.com (6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付婷 公司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95321 官方网站:www.cindasc.com (7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冯强 公司电话: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官方网站:www.vstonewealth.com (7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秦琼 公司电话:021-80133597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官方网站:www.fundhaiyin.com (72)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公司电话:0755-83205171 客服电话:4007-903-688 官方网站:www.fundying.com (7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华然 公司电话:0755-82545555 客服电话:400-184-0028 官方网站:www.wkzq.com.cn (74)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公司电话:021-50206003 客服电话:021-50206002 官方网站:www.msftec.com (7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公司电话:010-85632771 客服电话:95510 官方网站:fund.sinosig.com (76)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张婉婷 公司电话:010-86499400 客服电话:400-620-6868 官方网站:www.lczq.com (7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姜志伟 公司电话:0451-87765732 客服电话:956007 官方网站:www.jhzq.com.cn (7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何雯 公司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官方网站:www.gzs.com.cn (7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公司电话:025-66046166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官方网站:www.huilinb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0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1栋2103-2105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巍巍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张彦军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陆奇、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负责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黄拥璇 联系人:昌华 电话:(0755)25028023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53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2017年2月13日起公开募集,并于2017年3月17日结束募集。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份。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有权直接终止基金合同,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本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投资人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届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0%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50%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收取固定费用 每笔交易1,000元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0 2、赎回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N<7天 1.50% 100% 7天≤N≤183天 0.10% 25% 18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