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双鑫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2017-11-08
华润元大双鑫债券C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 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253 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 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 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 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有关财 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目 录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8 九、基金的投资 ..................................................... 48 十、基金的业绩 ..................................................... 57 十一、基金的财产 ................................................... 59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0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 6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7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十七、风险揭示 ..................................................... 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7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9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1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13 2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一、绪言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润元大润泰双 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基金投 资者”、“投资者”)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代理服务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润元大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5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3、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6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4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即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 份额类别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7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7 日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人:林婷婷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2]1746 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三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 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四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 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 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业务办公会、产品审议委员会、 8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风险管理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产品投资决策 委员会、固有资金投资运用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公司按照不同业务职能,分为十八个部门。其中投研条线包括权益投资部、指 数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资产配置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交 易部八个部门;市场条线包括市场部、华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和华北营销中 心四个部门;运营条线包括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四个部 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产品部和监察合规部,产品部具有战略引领地位,负责公司 产品的全流程管理,监察合规部独立于各业务部门,对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内部 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独立监察。 截至到 2017 年 9 月 24 日,公司有员工 71 人,其中 55%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历,99%的员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邹新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城市金融 研究所副所长、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华 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厉放女士,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助理, 香港岭南大学社会科学院讲师,美国安泰国际保险公司亚太总部研究员,荷兰集团 亚太区研究中心主管,荷兰国际集团全球养老金服务企业资深顾问。现任元大证券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车纲先生,董事,硕士学历。曾任审计署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审计署深 圳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深圳市笨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调研员。现任华润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审计部副总经理。 刘宗圣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泰国 WALL RESEARCH 投资策略分析师、宝 来证券研发部总经研究组组长、宝来证券集团总裁特别助理、总经理室主任、国际 金融部副总经理,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PT AMCI Manajemen Investasi Indonesia 公司(简称 AMII 资产管理 9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公司)董事(Commissioner)。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大 资产管理公司(印度尼西亚)监事。 孙茂竹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人。现任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汉建设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胤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律师。 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主任,深圳市格林赛特环保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天鷞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化学银行(Chemical Bank)经理, 菲利普莫里斯公司(Philip Morris Inc)经理,中华开发公司经理,蓝筹管理顾 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所罗门兄弟(Salomon Brothers)副总裁,华盛顿资本集团 (Washington Capital Group)执行董事,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执行董事, 阿凡提公司(Avant! Corporation)首席财务官,Union Nature Inc.负责人,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CSFB)董事总经理,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利统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晶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堡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法人代表。 林瑞源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元大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代理部科 长,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行销部副总经理、投资 理财部副总经理、通路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路事业 部资深副总经理。现任元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通路业务督导资深副总经 理。 孙晔伟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东 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新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华 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0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卢伦女士,监事长,硕士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晨星 (深圳)资讯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副总 监。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黄古彬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历任日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董,日盛 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汉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 财团法人元大文教基 金会董事。 曹建英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历任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管理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话银行中心行政管理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服务部坐席管理岗、信息技术部电子商务岗、渠道管理部高级经理,深圳市融通资 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 总监助理。 彭莉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核员。 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合规部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邹新先生,董事长。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孙晔伟先生,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部投资 经理,在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主持工作,宝钢集团资产部投资经理,香港 宝岛贸易投资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 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李东育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学位。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销售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助理。 11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刘豫皓先生,督察长,学士学位。历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 职员,审计署西安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 师,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审计部助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华润元大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俊杰先生,基金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0 年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历任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衍生产品部金融工程研究员、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级经理、高 级债券研究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华润元大稳 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 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和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晔伟(总经理) 李仆(副总经理) 张俊杰(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 刘宏毅(研究部负责人) 李武群(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 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 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13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则,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控制严 密,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由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专项制度和操作规范四个层次的制度系列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 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内部控制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等 受托资产、自有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臵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14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3、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 司从决策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审核、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 (2)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3)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合规审核委员会。风 险控制委员会及合规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风险控制及合 法合规性进行审议、监督和检查。 (4)公司设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其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 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5)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协助总经理统揽公司风险管理全局的议事机构, 负责审议风控制度、流程,评价风险管理状况,为公司各环节风险的监测、评估与 防范提供意见及建议。 (6)公司设独立的监察合规部,负责对公司的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系统实 施和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及风险控制,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履行检查、评价、 报告、建议职能,对总经理和督察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7)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制度, 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内部控制的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报告制 度)、内部监控和法律法规指引。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 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风险评估 15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公司建立了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包括自我控制、职责分离、监察稽核、实物控制、业绩评价、严 格授权、资产分离、危机处理等政策、程序或措施。 (4)信息沟通(报告制度)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清晰的报告系统,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 渠道,公司全体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并处理。 公司的报告系统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按照不同的时间、频次进 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告。 公司的执行体系报告路线是各业务人员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向总经理报 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 公司的监督体系报告路径是公司员工、各部门主管向监察合规部报告,监察合 规部向总经理、督察长报告。 督察长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合规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 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另外公司还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 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6)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合规 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 16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 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 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 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 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 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 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 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17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优质,业绩突出,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 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 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 佳托管银行”奖。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 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 年至 2016 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 年、2016 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 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 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 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 140 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 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 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7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18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 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 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 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 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 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 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 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19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 台。 (1)直销中心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时间:2013 年 1 月 17 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杜敏琳 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 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 址:www.cryuanta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林葛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20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传真:4008396588-018012 客服电话: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21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22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2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马晓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网址:www.zts.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23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任敏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 (1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室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室-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www.citicsf.com (14)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徐璐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4818 客服电话:4008205999 网站:www.shhxzq.com 24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1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韩曼玲 电话:021-2069186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25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及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刘宁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www.10jqka.com.cn (2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26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联系人:杜娟 电话:010-67000988、010-68086927 传真:010-67000988-6000 网址:www.zcvc.com.cn (2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 B 座 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38509735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www.noah-fund.com (23)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68854005 传真:010-68854009 客服电话:4008-196-665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2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 B 区 4 楼 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王骅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27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25)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9158281 传真:010-57569671 网址:www.niuji.net (26)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 传真:0755-83999926 网址:www.jinqianwo.cn (2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 10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28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85650628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010-85650688 网站: www.hexun.com (2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A 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16-1188 网站:8.jrj.com.cn (3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15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徐伯宇 29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3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33)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 1115-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站:www.ifastps.com.cn (3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曾健灿 电话:020-89629099 30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祖杰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站:www.chtfund.com (36)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6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B3 单元 7 楼 联系人:张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话:400-9500-888 网站:www.jfzinv.com (37)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821-0203 网站:www.520fund.com.cn 31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3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站:www.jiyufund.com.cn (3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赵耶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4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奕竹 电话:0411-88891212 传真: 0411-84396536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址:www.haojiyoujijin.com (4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32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42)上海通华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兰奇 联系人:周学波 电话:021-60818249 传真:021-60818187 客服:95156-5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4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5 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18511290872 传真:010-59013707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33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娟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 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7 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黄晓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陆奇、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34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0755-33538399 传真:0755-82668726 联系人:许湘照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湘照 35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253 号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13 日起公开募集,并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结束募集。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份。 36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 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7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投资人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本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 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8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一 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本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投资人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 笔 10 元人民币。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各 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人民币,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 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 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 3、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时,若届 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 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 和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39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 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 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 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用。 40 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7 年第 1 号)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 算。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 万元以下 0.80%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0.30% 收取固定费用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 每笔交易 1,000 元 C 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 0 2、赎回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N≤183 天 0.10% 25% 18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