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消费主题混合:集中申购公告
2016-12-29
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申购公告
重要提示
1、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鸿阳”)转型而成。基金转型事项获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6】2472 号文批复,并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经鸿阳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起,由《鸿阳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原《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转型的变更注册批复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4、本基金自 2017 年 1 月 4 日至 2017 年 1 月 17 日开放集中申购,称为“集
中申购期”。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的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
1 个月;同时也可根据销售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如发生此种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5、本基金集中申购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集中申购不设销售规模上限。
7、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进行集中申购,通过直销网点
和代销机构首次集中申购和追加集中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
售机构对集中申购金额限制另有规定的,以各家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8、投资人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
1
资人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可多次申购,申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网点
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
的登记确认为准。
10、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具体开放日常赎回的时间以基金管理
人公告为准。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销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宝盈
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
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官方网站(www.byfunds.com)。
12、集中申购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
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3、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或各代销机构咨询
电话了解集中申购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集中申购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
当调整。
1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
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
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
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
管理风险、行业风险,本基金运作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集中申
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
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2
人自行负担。
一、基金集中申购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全称:宝盈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宝盈消费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003715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集中申购价格
1.00元人民币
(六)基金集中申购销售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直销机构和本基金代理机构网点)公开销售。
(七)集中申购销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总经理:汪钦
成立日期:2001年5月18日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400-8888-300(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275807或0755-22696719
3
传真:0755-83515880
联系人:李依、谢绮萍
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业务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热线:95511-3
公司网址:bank.pingan.com
(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4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联系电话:0769- 22866270
业务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热线:0769-961122
公司网址:www.drcbank.com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022-28451991
业务传真:022-28451958
客服热线: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热线:400-8881-888
公司网址:www.fcsc.cn
(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5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业务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热线: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161
6
传真:021-38670161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热线: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1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业务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4)信达证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热线:95321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1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7
业务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热线: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业务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010-85156398
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热线: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8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
业务传真:021-64385308
9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2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业务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6)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法定代表人:王岩
联系人:胡明会
联系电话:010-59200855
业务传真:010-5920080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n
(2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10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安彬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公司网址:www.jiyu.com.cn
(2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3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法定代表人:鲍东华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5078359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1)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8653
业务传真:0571-88911818-8002
11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业务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公司网站:www.fundzone.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34)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公司网站:www.dt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35)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联系电话:021-80365020
业务传真:021-63332523
客服电话:4006-433-389
公司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12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曹怡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jrj.com.cn
(3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80359127
联系人:张裕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9)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电话:010-85932450
联系人:曹庆展
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40)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电话:0571-88337717
联系人:孙成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4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电话:0371-85518396
联系人:方良治
客户服务电话:4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42)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
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
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电话:010-62676405
联系人:付文红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43)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1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44)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 0755-83999907
业务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马力佳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jinqianwo.cn
(45)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陈东
客户服务电话:021-52822063
网址:www.66zichan.com
(4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15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郭宝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4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33
传真:010-59336500
联系人:仲甜甜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48)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4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010-65951887
传真:010-65951887
联系人:牛亚楠
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50)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传真:0571-852692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 www.cd121.com
(51)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 021-33768132
传真: 021-33768132-80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 www.zzwealth.cn
(5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53)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17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54)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则另行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集中申购期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为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
售的情况适当延长集中申购时间,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期;同时也可根据销售和
市场情况提前结束集中申购,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二、集中申购方式及相关规定
1、集中申购方式
本基金集中申购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
2、基金费率
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0%,且随集中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费用类别 费率(设集中申购金额为 M)
M<100 万 1.20%
集中申购费 100 万≤M<200 万 0.80%
200 万≤M<500 万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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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500 万 固定费用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集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集中申购
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集中申购期间发
生的各项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集中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
算。
3、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基金的集中申购金额包括集中申购费用
和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 /(1+集中申购费率)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资金利息)/ 基金集中申购价
格
集中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集中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份额=(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资金利息)/基金集中申购价
格
集中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示例:某投资人投资 1 万元集中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率为 1.20%,假定
集中申购期间集中申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3 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集中申购金额 = 10,000 /(1+1.20%)= 9,881.42 元
集中申购费用 = 10,000 – 9,881.42 = 118.58 元
集中申购份额 =(9,881.42+3)/ 1.00 = 9,884.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 万元集中申购本基金,可得到 9,884.42 份基金份额。
4、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涉及金额的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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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资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可以多次申购基金份额,申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
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点和网上交易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
申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
(1)直销柜台网点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集中申购受理时间:集中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8:30至17:00。
(2)网上交易系统(www.byfunds.com)
开户受理时间:每个自然日。
集中申购受理时间:集中申购期间8:30至17:00。
3、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其资金交收账户,以便进行集中申购(申购)、赎回、分红及无效集中申购(申
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基金投资人的名称
一致。
4、直销柜台投资者可以使用转账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集中申购缴款。
5、请有意在直销柜台集中申购基金的投资人尽早向直销中心柜台索取开户
和集中申购申请表。投资人也可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
求的格式一致。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人请勿混用。
6、宝盈基金直销中心联系方式:
0755-83275807、0755-22696719、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7、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直
销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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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
证、文职证、在大陆工作生活港澳台人士的台胞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拥有永久居留证外籍人士的外国护照)并留存复印件;
③指定银行账户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⑤若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监护人与申请人之间的户
籍证明(如户口本)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监护人需在申请开户时签
字确认;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投资
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
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
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⑦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个人客户)》(如开通传真
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⑧风险评估问卷(直销柜台个人客户)。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请按照宝盈基金公司网站
(www.byfunds.com)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
8、个人投资者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1)直销柜台网点
①填妥并由本人或代办人或监护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
销柜台机构、个人客户)》;
②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
③投资人如未满十八周岁,须同时出示未成年人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以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及基金管理人以谨慎原则认为
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投资
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
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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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申请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请按照宝盈公司网站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无须提供书面材料。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9、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
(1)直销柜台网点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集中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申购,应在提出集中
申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集中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该划款账户须为投资人本人账户:
①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②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③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 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集中申购款项,造成集中申购无效的,宝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③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需集中申购的基金代
码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集中申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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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承担。
④个人投资者的集中申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 17:00 前到账,该申请方为有
效申请;申请之日 17:00 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人选择延期,且集中申购资
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集中申购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集中
申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人不选择延期、或集
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⑤至集中申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集中申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
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或集中申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划款账户与投资人基金账户户名不一致的;
d 投资人划来的集中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集中申购金额的;
e 其它导致集中申购无效的情况。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集中申购基金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完成资
金支付。
10、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工
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人 T 日提交集中申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
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集中申购网点查询集中申购接受情况,或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集中申购确认结果可于集中申购期
结束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或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集中
申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集中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集中申购时间内
办理。
(二)代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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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集中申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集中申购受理时间:集中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8:30至17: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
请表(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必须注明机构客户的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行业;法定代表人、授
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
有效期限等信息;(三证合一的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可证明本机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3)可证明本机构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的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
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控股股东单位公章,如无控股股东,则无
需提供);
(4)本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身份证
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复印
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6)本机构对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
加盖机构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
(7)法人及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身份证,要求
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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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签署一式两份的《传真交易协议书(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如开通传
真交易,临柜交易则无需提供);
(10)风险评估问卷(直销柜台机构客户),加盖机构单位公章;
(11)如果是信托资产,还需提供信托产品的批文、资管合同等材料。
4、机构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直销柜台机构、个人客户)》,并加
盖预留印鉴和经办人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网点申请集中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申购,应在提出
集中申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将足额集中申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
专户: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5342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584000005
(2)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7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3584000050
(3)中国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银行账号: 40000277292001928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深圳湾支行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58400277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集中申购款项,造成集中申购无效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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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
姓名;
(3)投资人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
交易账号及需集中申购的基金代码或名称,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信息导致的集中
申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人承担。
(4)机构投资者的集中申购款项于申请当日的17:00前到账,该申请方为
有效申请;申请之日17:00资金未到账者,如果投资人选择延期,且集中申购资
金可于下两个工作日(该工作日仍处于集中申购期内)内到账,直销中心将把集
中申购申请转为资金实际到账的工作日接受的申请;如果投资人不选择延期、或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内未到账,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5)至集中申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集中申购,款项将退往投
资人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a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或集中申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 投资人划来的集中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集中申购金额的;
d 其它导致集中申购无效的情况。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
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人发送确认短信。
(3)投资人T日提交集中申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集
中申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集中申购份
额确认结果可于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
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集中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集中申购时间内
办理。
(二)代销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及集中申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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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投资人交纳的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其折算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
六、原基金鸿阳基金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
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集中申购
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日为原基金鸿阳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
份额折算,使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再根据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原基金鸿阳份额持有人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确认。
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
整。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折算结果进行公告。集
中申购验资结果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集中申购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联系人:王中宝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599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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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林葛
联系电话: 010-660600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三)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集中申购公告“一、基金集中申购的基本
情况”中“(八)销售机构”部分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本公司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投资人
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文众
电话:0755-83276688
传真:0755-83515466
联系人:陈静瑜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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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周祎
联系人:周祎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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