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元大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7-05-10
华润元大双鑫债券A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我公 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我公司 决定自 2017 年 5 月 9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ETF 基金除外)持有的上海 莱士(股票代码:00225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待该股票的交易体 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 行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