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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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 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的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嘉兴银行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 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8 年 11 月 1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嘉兴银行办理 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及转换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申购 赎回 定投 转换 000847 中融货币 A √ √ √ √ 000846 中融货币 C √ √ √ √ 003075 中融货币 E √ √ √ √ 003678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A √ √ √ √ 003679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C √ √ √ √ 000400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 A √ √ × × 000401 中融增鑫定期开放债券 C √ √ × × 003013 中融恒泰纯债 A √ √ √ √ 003014 中融恒泰纯债 C √ √ √ √ 003009 中融盈泽债券 A √ √ √ √ 003010 中融盈泽债券 C √ √ √ √ 003926 中融恒信纯债 A √ √ √ √ 003927 中融恒信纯债 C √ √ √ √ 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 005713 √ √ × × 券A 中融季季红定期开放债 005714 √ √ × × 券C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基金正常申(认)购 赎回期。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 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嘉兴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元。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 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网址:www.jxccb.com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56517299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 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 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 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