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09-2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华泰证券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
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 2017 年 9 月 29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下
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开户 申购 赎回 定投 转换
003075 中融货币 E √ √ √ × ×
003678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A √ √ √ × ×
003679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C √ √ √ × ×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的
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0-6000(免长途话费),(010)
85003210
网址:www.zrfunds.com.cn
四、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