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3-08-04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07月31日
送出日期:2023年08月0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 基金代码 003678
下属基金简称 中融现金增利货币A 下属基金代码 003678
基金管理人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1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暂未上市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倩 2017年08月25日 2007年07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
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和同业存单,剩余期
投资范围 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利率走势
进行综合判断,并根据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力求
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收益率。
主要投资策略 1.久期控制策略
2.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3.时机选择策略
4.套利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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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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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申购费: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或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
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
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
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
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0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其他费用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和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基金收益为负的风险;(2)利率风险;(3)信用风险;(4)再投资风险;(5)通货膨胀风险;(6)操作风险;(7)政策风险;(8)估值风险;(9)技术风险;(10)不可抗力;(11)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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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联基金官方网站[www.glfund.com][客服电话:400-160-6000;010-56517299]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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