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利纯债: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8
新沃通利纯债A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 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 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 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8 §7 年度财务报表 ......21 7.1 资产负债表......21 7.2 利润表......22 7.3 净资产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5 §8 投资组合报告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4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5 §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6 §10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动...... ...... ...... ......57 §11 重大事件 揭示......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1 §13 备查文件目录......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2 13.2 存放地点 ......62 13.3 查阅方式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6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373,497.9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64 00366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291,119.69 份 82,378.27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 要配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力争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 提供超越业 绩比较基 准的当期收 益以及长 期稳定的投 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 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及资产支 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 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王靖飞 陆志俊 信息披露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698-99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sinvofund.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988 95559 传真 010-58290555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城中路 188 号 7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 中国(上海) 长宁区仙霞路 18 区1号楼新华金融大厦5层 号 519 室 邮政编码 100029 200336 法定代表人 朱灿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 度报告正文的管理 人互联网网 www.sinvofund.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 业大厦 25 楼 注册登记机构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 1 号楼 新华金融大厦 5 层 519 室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指标 新沃通利纯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 债 A 纯债 C 纯债 A 纯债 C 纯债 A 纯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97,347.62 631.38 155,410. 761.73 337,038. 1,996.95 23 35 本期利润 176,132.52 1,491.93 50,843.4 16.20 330,827. 1,578.33 4 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0.0220 0.0173 0.0045 0.0002 0.0226 0.0150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2.04% 1.63% 0.42% 0.02% 2.16% 1.44% 利润率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1.97% 1.57% 0.44% 0.04% 2.18% 1.77% 增长率 3.1.2 期末数据和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60,042.08 3,489.24 486,661. 2,133.86 385,849. 2,655.28 73 0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0.0606 0.0424 0.0492 0.0353 0.0353 0.0259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56,703. 87,953.1 10,536,0 63,475.5 11,581,2 107,792. 12 7 83.66 0 60.66 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852 1.0677 1.0642 1.0512 1.0595 1.0508 3.1.3 累计期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指标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4.83% 15.08% 12.61% 13.31% 12.11% 13.26% 增长率 注:1、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生效。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沃通利纯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①-③ ②-④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41% 0.02% 1.40% 0.04% -0.99% -0.02% 过去六个月 0.61% 0.02% 2.09% 0.04% -1.48% -0.02% 过去一年 1.97% 0.02% 4.78% 0.04% -2.81% -0.02% 过去三年 4.66% 0.04% 13.76% 0.05% -9.10% -0.01% 过去五年 10.23% 0.05% 22.52% 0.06% -12.29% -0.01% 自基金合同 14.83% 0.07% 33.53% 0.06% -18.70% 0.01% 生效起至今 新沃通利纯债 C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月 0.30% 0.02% 1.40% 0.04% -1.10% -0.02% 过去六个月 0.41% 0.02% 2.09% 0.04% -1.68% -0.02% 过去一年 1.57% 0.02% 4.78% 0.04% -3.21% -0.02% 过去三年 3.41% 0.04% 13.76% 0.05% -10.35% -0.01% 过去五年 8.21% 0.05% 22.52% 0.06% -14.31% -0.01% 自基金合同 15.08% 0.09% 33.53% 0.06% -18.45% 0.03% 生效起至今 注:本着公允性原则、可复制性原则和再平衡等原则,本基金选取“中债 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 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6 只公募基金,分别是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新沃通盈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 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创造机会,合作实现价值”的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坚守“诚信、专业、合作、超越”的价值准则,致力于经过长 期努力跻身国内一流基金管理公司行列,力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 学博士,中国籍。 2001 年 7 月起先 后在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资金交易 部、资产管理部担任 理财业务主管;贵阳 本基金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 金 经 理财投资部兼北京 庄磊 理、公司 2022 年 10 月 - 13 年 投行与同业中心担 固定收益 26 日 任副总经理;华泰汽 部总经理 车金融有限公司担 任总裁助理;四川天 府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事业部 担任副总裁;2020 年 9 月加入新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担任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兼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职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 法规制定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 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对各类异常交易的情形进行了界 定,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法与识别、报告、处理程序。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未发现本 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济基本面方面,2023年宏观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四个季度GDP增速分别为4.5%、6.3%、 4.9%和 5.2%。2023 年 CPI 同比增长 0.2%,PPI 同比下降 3%。2023 年大部分月份官方制造业 PMI 低于荣枯线,官方非制造业 PMI 略高于 50%的荣枯线。2023 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0%,低位徘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7.4%,增长乏力。以人民币计价的出口微增,但以美元计价的出口则出现下降。 货币市场方面,尽管央行对货币市场呵护有加,但货币市场利率中枢较 上一年有所提升。货 币政策方面,央行 2 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2 次下调 MLF 利率,2 次下调 1 年期和 5 年期 LPR 利率。 债券市场方面,整个市场走出牛市。各期限利率债收益率均下滑,长久 期利率债收益率下滑幅度大于短久期利率债。收益率曲线呈“牛平”形状。 同业存单方面,收益率呈 V 型走势。1 年期国股行同业存单收益率从年初的 2.33%上行至 3 月初的 2.78%,之后一路下行至 8 月份的 2.2%附近。随后开始缓慢上行,年末资金面紧张,收益率进一步快速上行,一度上行至 2.6%。年底随着资金面逐渐宽松,收益率又快速下行至 2.4%。 2023 年,本基金以短久期信用债投资为主,利率债波段操作为辅。2023 年年初买入长久期利 率债,之后逐渐获利了结。下半年,开始逐渐买入短久期利率债。全年维 持低杠杆运作。在债券牛市大环境下,净值创出新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新沃通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85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97%;截至本报告期末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77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5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4 年,宏观经济仍可能弱复苏。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 年经济增长目标为 5%左右, CPI 同比增长 3%。房地产销售情况依然低迷,内需亟需扩大。虽然美元已从高位回落,但国际经济环境未见明显改观,出口形势不容乐观。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稳固。 A 股市场历经 3 年大跌,大概率今年出现反弹。股债跷跷板效应下,债市可能出现调整。但 经济弱复苏大背景下,调整幅度不大。债市有可能区间窄幅震荡。 2024 年本基金在控制风险前提下,适当拉长债券组合久期。同时加大利率债波段操作力度, 努力增厚基金收益。利用宽松的货币市场环境,适当加大杠杆运作比例,获取套息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公司的内部制度及流程;组织了多项合规及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 针对销售、投资研究等重点业务,加大内部检查力度,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对 基金的宣传推介、投资交易、运营、IT 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 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升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 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司成立 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投资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事 务部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 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 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 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 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 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 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 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 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 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 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况;本基金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情形。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 净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 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 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个别工作日,本基金因市场波动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因素出现投资 比例被动超标的情况,托管人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了调整。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新 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上会师报字(2024)第 154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沃通 利纯债”)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新沃通利纯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发布的关于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 有关规 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新沃通利纯债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新沃通利纯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 其他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后附财 务报表附注中对 编制基础的 说明 。同时该 财务报表 系新沃 通利纯债 管理人(以下 简称“管理 人”)根据《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为其基金份额持有人编制的,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仅供管理人 提供新沃通利纯债 份额持 有人和向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其他信息 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沃通利纯债 2023 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管理 人负责按 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 务指 责任 引》、《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发布的关于基金 行业 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 ,管理人负责评估 新沃通 利纯债的持续经 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 务报表整体是否不 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责任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 汇总起来可能影响 财务报 表使用者依据财 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 的合理性。 4、对管理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沃通利纯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 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 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沃通利纯债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管理人就新沃通利纯债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 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 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大愚 江嘉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文新报业大厦 25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 7.4.7.1 44,823.71 910,251.80 结算备付金 92,523.08 129,574.03 存出保证金 193.56 375.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4,484,761.56 10,750,257.2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4,484,761.56 10,750,257.2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89,979.55 50,141.27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 资产总计 4,812,281.46 11,840,699.87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00,269.84 应付清算款 29,918.20 - 应付赎回款 247.40 700.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49.42 4,725.21 应付托管费 489.90 945.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76 21.47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190.49 478.6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34,300.00 34,000.00 负债合计 67,625.17 1,241,140.71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4,373,497.96 9,961,169.58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371,158.33 638,389.58 净资产合计 4,744,656.29 10,599,559.1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812,281.46 11,840,699.87 注:报告截止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4,373,497.96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总额 4,291,119.69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852 元;C 类基金份额总额 82,378.2 7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677 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294,915.46 202,398.51 1.利息收入 17,462.26 50,050.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8,143.62 44,201.5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318.64 5,848.6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7,793.65 257,336.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197,793.65 257,336.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6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9,645.45 -105,312.32 “-”号填列) 7.4.7.2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21 14.10 324.05 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117,291.01 151,538.87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3,716.70 60,361.68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 2.托管费 7.4.10.2.2 8,743.33 12,072.2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65.65 332.93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344.03 15,128.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44.03 15,128.66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511.30 1,013.38 8.其他费用 7.4.7.23 62,610.00 62,630.00 三、利润总 额(亏损总额以“-” 177,624.45 50,859.64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177,624.45 50,859.64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7,624.45 50,859.6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 上期期末 净资 产 9,961,169.58 - 638,389.58 10,599,559.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 本期期初 净资 产 9,961,169.58 - 638,389.58 10,599,559.16 三、 本期增减 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5,587,671.62 - -267,231.25 -5,854,902.87 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177,624.45 177,624.45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 易产生的 净资 产变 动数(净 资产 -5,587,671.62 - -444,855.70 -6,032,527.32 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 1.基金申购 69,931.03 - 4,122.53 74,053.56 款 2.基金赎回款 -5,657,602.65 - -448,978.23 -6,106,580.88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分 配利 润产 生的净资 产变 - - - - 动( 净资产减 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 本期期末 净资 产 4,373,497.96 - 371,158.33 4,744,656.2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 上期期末 净资 产 11,033,009.77 - 656,043.50 11,689,05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 本期期初 净资 产 11,033,009.77 - 656,043.50 11,689,053.27 三、 本期增减 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1,071,840.19 - -17,653.92 -1,089,494.11 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50,859.64 50,859.64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 易产生的 净资 -1,071,840.19 - -68,513.56 -1,140,353.75 产变 动数(净 资产 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 1.基金申购 款 1,077,393.28 - 62,663.51 1,140,056.79 2.基金赎回款 -2,149,233.47 - -131,177.07 -2,280,410.54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分 配利 润产 生的净资 产变 - - - - 动( 净资产减 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 本期期末 净资 产 9,961,169.58 - 638,389.58 10,599,559.1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李钧______ ______李钧______ ____孙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沃通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599 号《关于准予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 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13,732,070.8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94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13,909,342.3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77,271.5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根据《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 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 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 ,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 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②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 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 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 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 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 ,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 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 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 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 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 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 ,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 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 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 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净资产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 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 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 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 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 期归还产生的罚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 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 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提。 (2)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支出按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 余成本在 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 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3)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 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 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 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 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确定以下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 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 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 588 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 448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44,823.71 7,638.05 等于:本金 44,817.51 7,637.26 加:应计利息 6.20 0.79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 902,613.75 等于:本金 - 900,000.00 加:应计利息 - 2,613.75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 902,613.75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44,823.71 910,251.8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4,447,392.90 65,122.36 4,484,761.56 -27,753.70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4,447,392.90 65,122.36 4,484,761.56 -27,753.70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4,447,392.90 65,122.36 4,484,761.56 -27,753.70 上年度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89,979.55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189,979.55 -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50,141.27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50,141.27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4.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无。 7.4.7.5 债权投资 7.4.7.5.1 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5.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7.4.7.6.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无。 7.4.7.6.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7.2 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无。 7.4.7.8 其他资产 无。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34,300.00 34,000.00 合计 34,300.00 34,000.00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A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900,786.18 9,900,786.18 本期申购 12,358.97 12,358.9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622,025.46 -5,622,025.46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4,291,119.69 4,291,119.6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C 本期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0,383.40 60,383.40 本期申购 57,572.06 57,572.06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35,577.19 -35,577.19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82,378.27 82,378.27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1 其他综合收益 无。 7.4.7.12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486,661.73 148,635.75 635,297.48 加:会 计政策变更 - - - (若有) 前期差错 更正 - - - (若有) 其他(若有) - - - 本期期初 486,661.73 148,635.75 635,297.48 本期利润 97,347.62 78,784.90 176,132.52 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 -323,967.27 -121,879.30 -445,846.57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678.67 254.52 933.19 基金赎回款 -324,645.94 -122,133.82 -446,779.76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60,042.08 105,541.35 365,583.43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2,133.86 958.24 3,092.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若有) 前期差错更正 - - - (若有) 其他(若有) - - - 本期期初 2,133.86 958.24 3,092.10 本期利润 631.38 860.55 1,491.9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724.00 266.87 990.87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2,148.82 1,040.52 3,189.34 基金赎回款 -1,424.82 -773.65 -2,198.47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489.24 2,085.66 5,574.90 7.4.7.13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04.25 781.16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5,426.50 40,579.42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85.07 1,430.44 其他 1,427.80 1,410.48 合计 8,143.62 44,201.50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及期货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4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5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276,109.52 427,496.56 债券投资收益—— 买卖债券(、债 -78,315.87 -170,159.96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97,793.65 257,336.60 7.4.7.15.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 年12月31日 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 股及债券到期兑 10,574,705.81 16,355,808.45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 10,408,972.25 16,041,850.13 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244,049.43 484,064.41 减:交易费用 - 53.87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8,315.87 -170,159.96 7.4.7.15.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无。 7.4.7.15.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无。 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8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9 股利收益 无。 7.4.7.2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79,645.45 -105,312.32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79,645.45 -105,312.3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 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值税 合计 79,645.45 -105,312.32 7.4.7.21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14.10 324.05 基金转换费收入 - - 合计 14.10 324.05 7.4.7.22 信用减值损失 无。 7.4.7.23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25,000.00 25,000.00 信息披露费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1,500.00 1,400.00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银行费用 110.00 230.00 交易费用 - - 合计 62,610.00 62,630.00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新沃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 2 关联方报酬 7.4.10. 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43,716.70 60,361.68 的管理费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 3,594.13 6,623.42 客户维护费 应支付基金管理 40,122.57 53,738.26 人的净管理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当年天数。 7.4.10. 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月 31 日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8,743.33 12,072.22 的托管费 注:① 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② 根据《关于调低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 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合计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77 23.7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30 7.30 合计 - 31.07 31.07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合计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85 25.8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30 7.30 合计 - 33.15 33.15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4.10.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 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 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 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 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 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 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持有的基金 - - 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338,835.18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5,179,000.00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3,159,835.1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73.6366%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持有的基金份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908,835.18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570,000.00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338,835.1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4.22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 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 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 44,823.71 504.25 7,638.05 781.16 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10. 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 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 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 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12. 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 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 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 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 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具有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 主要为债券投资。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主要配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监察及风 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 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 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 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 ,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公司 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 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 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 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交通银行,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 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 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 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 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 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 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 1,214,167.24 合计 - 1,214,167.24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一般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 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7.4.13. 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 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 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AAA 2,643,472.68 6,817,132.82 AAA 以下 - - 未评级 1,841,288.88 2,718,957.22 合计 4,484,761.56 9,536,090.04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未评级债券一般为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未 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中期票据、公司债、地方政府债。 7.4.13. 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 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 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 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 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 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 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 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 、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 易,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每日对基金 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 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 现价值进 行审慎 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 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 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 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 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 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 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 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 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 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 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 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44,823.71 - - - 44,823.71 结算备付金 92,523.08 - - - 92,523.08 存出保证金 193.56 - - - 193.5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66,607.64 1,415,931.73 102,222.19 - 4,484,761.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9,979.55 - - - 189,979.55 资产总计 3,294,127.54 1,415,931.73 102,222.19 - 4,812,281.46 负债 应付清算款 - - - 29,918.20 29,918.20 应付赎回款 - - - 247.40 247.4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2,449.42 2,449.42 应付托管费 - - - 489.90 489.9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9.76 29.76 应交税费 - - - 190.49 190.49 其他负债 - - - 34,300.00 34,300.00 负债总计 - - - 67,625.17 67,625.17 利率敏感度缺口 3,294,127.54 1,415,931.73 102,222.19 -67,625.17 4,744,656.29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910,251.80 - - - 910,251.80 结算备付金 129,574.03 - - - 129,574.03 存出保证金 375.49 - - - 375.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67,757.80 4,285,334.07 897,165.41 -10,750,257.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141.27 - - - 50,141.27 应收申购款 - - - 100.00 100.00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6,658,100.39 4,285,334.07 897,165.41 100.0011,840,699.8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00,269.84 - - - 1,200,269.84 应付赎回款 - - - 700.55 700.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725.21 4,725.21 应付托管费 - - - 945.01 945.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1.47 21.47 应交税费 - - - 478.63 478.63 其他负债 - - - 34,000.00 34,000.00 负债总计 1,200,269.84 - - 40,870.87 1,241,140.71 利率敏感度缺口 5,457,830.55 4,285,334.07 897,165.41 -40,770.8710,599,559.16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 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 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变量不变; 假设 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减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3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分析 日 ) 市场利率上 升 25 个 -10,637.26 -58,818.97 基点 市场利率下 降 25 个 10,680.17 59,805.60 基点 注: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可参考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 7.4.13. 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 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 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 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 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 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 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 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无重大影响(2022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 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资产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净值比例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 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4,484,761.56 94.52 10,750,257.28 101.42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4,484,761.56 94.52 10,750,257.28 101.42 7.4.14 公允价值 7.4.14. 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 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7.4.14. 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4,484,761.56 10,750,257.28 第三层次 - - 合计 4,484,761.56 10,750,257.28 7.4.14. 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基金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 事项停牌、境内股票涨跌停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 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 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 第三层次。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7.4.14. 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这些 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484,761.56 93.19 其中:债券 4,484,761.56 93.1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89,979.55 3.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7,346.79 2.85 8 其他各项资产 193.56 0.00 9 合计 4,812,281.46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426,469.09 30.0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23,632.98 19.4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1,471.59 7.62 4 企业债券 2,132,518.51 44.9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2,140.98 0.05 10 合计 4,484,761.56 94.52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63321 20 能源 04 5,000 514,451.97 10.84 2 019678 22 国债 13 5,000 505,873.97 10.66 3 102220 国债 2220 5,000 502,444.11 10.59 4 152298 19 山高 01 3,000 305,133.70 6.43 5 149345 21 长江 01 2,500 257,350.07 5.4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3.56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3.56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数 基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新 沃 通 利 343 12,510.55 3,160,875.09 73.66% 1,130,244.60 26.34% 纯债 A 新 沃 通 利 42 1,961.39 - - 82,378.27 100.00% 纯债 C 合计 385 11,359.73 3,160,875.09 72.27% 1,212,622.87 27.73%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新沃通利纯债 A 98.44 0.0023%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新沃通利纯债 C 293.33 0.3561% 持有本基金 合计 391.77 0.009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 A 0~1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新沃通利纯债 C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新沃通利纯债 A 0 放式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基 411,098,667.79 202,810,674.53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900,786.18 60,383.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2,358.97 57,572.0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622,025.46 35,577.19 本报告期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91,119.69 82,378.27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李钧先生新任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邢凯先生不 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25,000.00 元人民币。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中银国际 2 - - - - - 注:1、根据 中国证 监会 《关于 完善证券投 资基金交易 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规定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席位管理办法》,本基 金管理人制定了券商 选择标准和租用交易单元的程序,在对证券公司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选择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确定选用交 易单元的券商后,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赁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中银国际 8,803,556.75 100.00% 98,299,000.00 10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1 月 20 日 金 2022 年第 4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 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更新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2 月 9 日 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公告 理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 指定报刊和/或管 3 基金增加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理人网站 2023 年 3 月 10 日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4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3 月 30 日 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理人网站 5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4 月 20 日 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理人网站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6 金(新沃通利纯债 A 份额)基金产 理人网站 2023 年 4 月 20 日 品资料概要(更新)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7 金(新沃通利纯债 C 份额)基金产 理人网站 2023 年 4 月 20 日 品资料概要(更新) 8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4 月 21 日 金 2023 年第 1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暂停 指定报刊和/或管 9 官方网站、直销网上交 易业务的 理人网站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恢复 指定报刊和/或管 10 官方网站、直销网上交 易业务的 理人网站 2023 年 5 月 6 日 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 指定报刊和/或管 11 部分基金新增麦高证券 为基金销 理人网站 2023 年 7 月 7 日 售机构的公告 1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7 月 7 日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理人网站 13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7 月 20 日 金 2023 年第 2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 14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8 月 30 日 金 2023 年中期报告 理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 售有限公 指定报刊和/或管 15 司办理旗下基金销售业 务并为投 理人网站 2023 年 9 月 13 日 资者办理转托管等相关 业务的公 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 指定报刊和/或管 16 管理人员变更及代为履 行职务的 理人网站 2023 年 10 月 17 日 公告 17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10 月 24 日 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理人网站 18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理人网站 19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23 年 11 月 18 日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理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 指定报刊和/或管 20 投资者防范金融诈骗的 风险提示 理人网站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示 指定报刊和/或管 21 投资者持续完善客户身 份信息的 理人网站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资 者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类 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30101-20231231 8,338,835.18 0.00 5,179,000.00 3,159,835.18 72.25% 构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如该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 会增加基金的流 动性风险。此外,由于基金在遇到大额赎回的时候可能需要变现部分资产,可能对 持有资产的价格 形成冲击,增加基金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资产,加强防范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投资人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基金 管理人可能需要较高比例 融入资金或较高比 例变现资产,由此可能导致资金融入成本较高或较 大冲击成本,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