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利纯债: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30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审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 目录 ......2
1.1 重要提示......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5
2.2 基金产品说明......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
2.4 信息披露方式......6
2.5 其他相关资料......6
§3 主要财务指 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
3.2 基金净值表现......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 ......12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2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3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6
§5 托管人报告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7
§6 审计报告 ......18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8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8
§7 年度财务报表 ......20
7.1 资产负债表......20
7.2 利润表......21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3
7.4 报表附注......24
§8 投资组合报告 ......53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53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4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4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5
§9 基金份额持 有人信息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6
§10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动...... ...... ...... ......57
§11 重大事件 揭示......5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其他重要信息......62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62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6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3
13.2 存放地点 ......63
13.3 查阅方式 ......6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6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61,169.5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664 003665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9,900,786.18 份 60,383.4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
主要配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资产的长 期稳定
增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 长期稳
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 对宏观
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
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及资产
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 曲线以
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姓名 王靖飞 陆志俊
人 联系电话 400-698-9988 95559
电子邮箱 service@sinvofund.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9988 95559
传真 010-58290555 021-62701216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路 15 号青岛金融中心大厦 城中路 188 号
702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
区1号楼新华金融大厦5层 中国(上海)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519 室
邮政编码 100029 200336
法定代表人 朱灿 任德奇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sinvofund.com
址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楼
伙)
注册登记机构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 1 号
楼新华金融大厦 5 层 519 室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指标
新沃通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纯债 新沃通利 新沃通利纯债 新沃通利
利纯债 纯债 C A 纯债 C A 纯债 C
A
本期已实 155,410 761.73 337,038.35 1,996.95 3,242,840.41 489,686.6
现收益 .23 8
本期利润 50,843. 16.20 330,827.29 1,578.33 3,213,681.34 521,081.2
44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0.0045 0.0002 0.0226 0.0150 0.0151 0.0140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0.42% 0.02% 2.16% 1.44% 1.39% 1.31%
利润率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0.44% 0.04% 2.18% 1.77% 1.53% 1.16%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
期末可供 486,661 2,133.86 385,849.07 2,655.28 194,228.98 1,083.77
分配利润 .73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0.0492 0.0353 0.0353 0.0259 0.0121 0.0070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10,536, 63,475.5 11,581,260.6 107,792.6 16,612,547.2 159,468.9
资产净值 083.66 0 6 1 2 4
期末基金 1.0642 1.0512 1.0595 1.0508 1.0369 1.0325
份额净值
3.1.3
累计期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指标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12.61% 13.31% 12.11% 13.26% 9.72% 11.29%
增长率
1、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生效。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沃通利纯债 A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 -0.21% 0.04% -0.02% 0.08% -0.19% -0.04%
月
过去六个 0.17% 0.04% 1.45% 0.06% -1.28% -0.02%
月
过去一年 0.44% 0.03% 3.31% 0.06% -2.87% -0.03%
过去三年 4.20% 0.05% 11.80% 0.07% -7.60% -0.02%
过去五年 13.09% 0.06% 26.55% 0.07% -13.46%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2.61% 0.07% 27.44% 0.07% -14.83% 0.00%
至今
新沃通利纯债 C
份额净值 份额净值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增长率① 增长率标 基准收益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个 -0.30% 0.04% -0.02% 0.08% -0.28% -0.04%
月
过去六个 -0.04% 0.04% 1.45% 0.06% -1.49% -0.02%
月
过去一年 0.04% 0.03% 3.31% 0.06% -3.27% -0.03%
过去三年 3.00% 0.05% 11.80% 0.07% -8.80% -0.02%
过去五年 11.24% 0.06% 26.55% 0.07% -15.31% -0.01%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13.31% 0.10% 27.44% 0.07% -14.13% 0.03%
至今
注:本着公允性原则、可复制性原则和再平衡等原则,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A
年度 每 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 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计
2022 - - - -
2021 - - - -
2020 0.6000 1,737,686.02 213,234.54 1,950,920.56
合计 0.6000 1,737,686.02 213,234.54 1,950,920.56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C
年度 每 10份基金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年度利润分配合 备注
份额分红数 总额 计
2022 - - - -
2021 - - - -
2020 0.8000 21,578,896.99 491.71 21,579,388.70
合计 0.8000 21,578,896.99 491.71 21,579,388.7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8 月,是一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
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管理 6 只公募基金,分别是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新沃通盈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创新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沃安鑫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专业创造机会,合作实现价值”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坚守“诚信、专业、合作、超越”的价值准则,致力于经过长期努力跻身国内一流 基金管理公司行列,力求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
姓名 职务 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上 海 复 旦 大 学 硕
士,中国籍。2015 年
7月至2016年12 月
任职于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
沈夏 本基金的 2020 年 7 月 2022 年 11 月 1 日 6 年 司上海分公司 ,担
基金经理 7 日 任结算业务部 经理
助理;2016 年 12 月
加入新沃基金 ,先
后担任固定收 益部
研究员、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
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
学博士,中国 籍。
2001 年 7 月起先
后在北京银行 股份
本基金的 2022 年 10 有限公司资金 交易
庄磊 基金经理 月 26 日 - 12 年 部、资产管理 部担
任理财业务主 管;
贵阳银行股份 有限
公司理财投资 部兼
北京投行与同 业中
心担任副总经 理;
华泰汽车金融 有限
公 司 担 任 总 裁 助
理;四川天府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
管理事业部担 任副
总裁;2020 年 9
月加入新沃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 现担
任固定收益部 总经
理兼基金经理。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基金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对各类异常交易的情形进行了界定,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法与识别、报告、处理程序。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 2022 年,中国宏观经济表现一般,处于震荡触底阶段。分季度看,一季度 GDP 同比增长
4.8%,二季度增长 0.4%,三季度增长 3.9%,四季度增长 2.9%。一季度经济复苏明显,工业增加值、出口增速、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均超预期。二季度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地产、投资、消费均表现低迷,出口仍然保持了一定增速。三季度宏观经济走势依然不佳。疫情出现反复,地产继续低迷。尽管 8 月份经济数据超预期,但整个三季度经济乏善可陈。四季度疫情发酵,宏观经济继续走弱。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全面走弱,PMI 指数持续回落。
2022 年货币市场环境整体宽松。央行 2022 年货币政策持续宽松。1 月,央行同时下调 MLF 和
7 天逆回购操作利率。当月 LPR 利率也跟随下调,实现了时隔 21 个月两个 LPR 利率的同时下调 。
8 月,央行再次下调 MLF 和 7 天逆回购利率,随后的 LPR 利率也跟随下调。4 月央行下调商业银行
存款准备金率 0.25%,12 月再次下调 0.25%。月末、季末的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基本维持资金净投放节奏。在央行呵护以及实体经济欠佳的情况下,货币市场利率全年维持低位。全年大部分时间银行间回购利率在政策利率之下。12 月底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一度创下历史新低。
债券市场方面,全年收益率先下后上呈 V 型走势。年初至三季度,债券收益率持续下行。11
月中旬,央行逆回购巨量回笼资金,MLF 缩量续做低于市场预期,同时银行理财出现赎回潮,债市出现较大调整,收益率快速上行。
同业存单方面,与债券收益率走势类似,也呈先下后上 V 型走势。1 年期国股行同业存单收
益率从年初的 2.6%附近逐步下行,8 月份最低下行至 1.9%附近。随后在低位盘整。11 月受理财产品赎回潮的影响,1 年期国股行存单收益率迅速拉升,最高接近 2.8%。年底随着理财抛盘的减少,存单收益率小幅回落。
2022 年,本基金以短久期信用债投资为主,利率债波段操作为辅。2022 年维持较低杠杆比例
开展投资。由于坚持低杠杆、短久期的投资思路,较好规避了 2022 年 11 月的债市大跌,2022 年
四季度回撤较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新沃通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4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44%;截至本报告期末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1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0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3.3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23 年宏观经济复苏是大概率事件。宽货币向宽信用的转化即将实现。在持续政策加码背景
下,地产有望小幅回暖。3 年疫情防控政策放开后,消费可能重新成为经济增长引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有望同比大增。出口在连续 2 年高增长后,可能出现小幅下滑。主要源于国外经济下行带动外需走弱。财政政策发力下,基建仍将保持一定强度增长。
经济复苏背景下,股票市场可能迎来牛市。债券市场连续两年的牛市基本结束。在经济复苏共识下,复苏程度可能存在预期差,债券市场也难以走熊,走出震荡行情的可能性较大。宽信用落地,资金需求有望抬升。货币市场利率中枢将高于 2022 年,趋近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同业存单利率可能维持高位。
2023 年本基金将降低债券组合久期,以适应市场变化。继续坚持低杠杆操作。同时,在震荡
市场中,寻求利率债波段操作机会,力争获得较好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结合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公司的内部制度及流程;组织了多项合规及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针对销售、投资研究等重点业务,加大内部检查力度,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对基金的宣传推介、投资交易、运营、IT 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升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投资研究部、监察稽核部、基金事务部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事务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
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事务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 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况;本基金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情形。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基金收益分配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上会师报字(2023)第 170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沃通
利纯债”)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新沃通利纯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沃通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有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沃通利纯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
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新沃通利纯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其他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编 制基础的
说明。同时该财务报表系新沃 通利 纯债管 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
人”)根据《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为其基金份额持有人编制的,因此财务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仅供管理人提供新沃通利纯债份额持有人和向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其他信息 管理人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新沃通利纯债 2022 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
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 中了解到
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管理人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券
责任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关于 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人负责评估新沃通利纯债的持 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
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责任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 审计在某
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
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 依据财务
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 的重 大错报的风
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人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
的合理性。
4、对管理人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
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新沃通利纯债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
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 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沃通利纯债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管理人就新沃通利纯债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 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陈大愚 江嘉炜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910,251.80 911,310.58
结算备付金 129,574.03 153,545.93
存出保证金 375.49 1,22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0,750,257.28 10,302,943.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0,750,257.28 10,302,943.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0,141.27 350,000.00
债权投资 7.4.7.5 - -
其中: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其他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7.4.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4.7.7 - -
应收清算款 - 45,490.7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8 - 220,695.64
资产总计 11,840,699.87 11,985,212.17
负债和净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00,269.84 200,000.00
应付清算款 - 50,000.00
应付赎回款 700.55 5,431.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4,725.21 5,372.43
应付托管费 945.01 1,074.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47 35.9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应交税费 478.63 244.69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9 34,000.00 34,000.00
负债合计 1,241,140.71 296,158.9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7.4.7.10 9,961,169.58 11,033,009.77
其他综合收益 7.4.7.11 - -
未分配利润 7.4.7.12 638,389.58 656,043.50
净资产合计 10,599,559.16 11,689,053.2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1,840,699.87 11,985,212.17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总额 9,961,169.58 份,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总额
9,900,786.18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642 元;C 类基金份额总额 60,383.40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512
元。
2、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2021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 2022 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 目 附注号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营 业总收入 202,398.51 490,696.65
1.利息收入 50,050.18 500,445.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3 44,201.50 17,512.54
债券利息收入 - 459,461.1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5,848.68 23,471.86
入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257,336.60 -3,278.62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5 257,336.60 -3,278.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 -
益 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7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8 - -
股利收益 7.4.7.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 -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7.4.7.20 -105,312.32 -6,629.68
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324.05 159.37
填列) 7.4.7.21
减:二 、营业总支出 151,538.87 158,291.03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60,361.68 77,393.59
2.托管费 7.4.10.2.2 12,072.22 15,478.7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32.93 439.27
4.投资顾问费 - -
5.利息支出 15,128.66 2,114.7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15,128.66 2,114.79
出
6.信用减值损失 7.4.7.22 - -
7.税金及附加 1,013.38 208.35
8.其他费用 7.4.7.23 62,630.00 62,656.31
三、利 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50,859.64 332,405.62
“-”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50,859.64 332,405.62
号填列)
五、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六、综 合收益总额 50,859.64 332,405.62
注: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 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
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
产(基金净值) 11,033,009.77 - 656,043.50 11,689,05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 净资
产(基金净值) 11,033,009.77 - 656,043.50 11,689,053.27
三、本期增减 变动
额(减少以“-”号 -1,071,840.19 - -17,653.92 -1,089,494.11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50,859.64 50,859.64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
净值变动数 -1,071,840.19 - -68,513.56 -1,140,353.75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 1.基金申购 1,077,393.28 - 62,663.51 1,140,056.79
款
2.基金赎回款 -2,149,233.47 - -131,177.07 -2,280,410.54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 - - - -
变动(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本期期末 净资
产(基金净值) 9,961,169.58 - 638,389.58 10,599,559.1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
产(基金净值) 16,175,717.67 - 596,298.49 16,772,016.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期期初 净资
产(基金净值) 16,175,717.67 - 596,298.49 16,772,016.16
三、本期增减 变动
额(减少以“-”号 -5,142,707.90 - 59,745.01 -5,082,962.89
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额 - - 332,405.62 332,405.62
(二)、本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
净值变动数( 净值 -5,142,707.90 - -272,660.61 -5,415,368.51
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 1.基金申购 68,415.75 - 3,292.08 71,707.83
款
2.基金赎回款 -5,211,123.65 - -275,952.69 -5,487,076.34
(三)、本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 - - - -
变动(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四、本期期末 净资
产(基金净值) 11,033,009.77 - 656,043.50 11,689,053.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邢凯______ ______邢凯______ ____孙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599 号《关于准予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核准,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13,732,070.81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94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13,909,342.3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7,271.5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
根据《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 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
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换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
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1)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②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
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
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
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对应的金额。申购、赎回、转换及红利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上述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事项导致基金份额变动时,相关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根据交易申请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 净值的比例,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买入/卖出的成交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持有期间,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预期收益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金额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处置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于成交日确认,并按处置衍生工具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入账,同时转出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6)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将 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7)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本基金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提。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 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3)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
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
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 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和相 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
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
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的变更对于本基金的影响不重大。
本基金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项目中,不单独列示“应收利息”项目或“应付利息”项目。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基金计提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本基金将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反映在“利息收入”项目中,其他项目的利息收入从“利息收入”项目调整至“投资收益”项目列示。
于首次执行日(2022 年 1 月 1 日),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如下所述: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911,310.58 元,
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533.46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银行存款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 账
面价值为人民币 914,844.04 元。
结算备付金于2021年12月31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3,545.93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8.39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 损失准备的金额 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结算备付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 的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53,584.32 元。
存出保证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226.20 元,
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0.55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存出保证金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
值为人民币 1,226.75 元。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 人民币
350,000.00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6.02 元,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
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经上述重分类和重新计量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
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49,943.98 元。
应收利息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20,695.64 元,
转出至银行存款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3,533.46 元,转出至结算备付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 币155.88 元, 转出至存出保证金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0.55 元,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17,061.77 元,转出至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56.02 元。经上
述重分类后,应收利息不再作为财务报表项目单独列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 民币
10,302,943.10 元,自应收利息转入的重分类金额为人民币 217,061.77 元。经上述重分类后,交
易性金融资产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520,004.87 元。
除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外,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财务报表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项目无影响。
于首次执行日,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对本基金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无重大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本基金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变化。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 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 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 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 588 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 448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
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7,638.05 11,310.58
等于:本金 7,637.26 11,310.58
加:应计利息 0.79 -
减:坏账准备 - -
定期存款 902,613.75 900,000.00
等于:本金 900,000.00 900,000.00
加:应计利息 2,613.75 -
减:坏账准备 - -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1-3 个月 902,613.75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900,000.00
其他存款 - -
等于:本金 - -
加:应计利息 -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910,251.80 911,310.5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交易所市场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债券 银行间市场 - - - -
合计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670,631.15 187,025.28 10,750,257.28 -107,399.15
上年度末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应计利息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 - - -
黄金合约
债券 交易所市场 8,287,558.93 - 8,297,056.10 9,497.17
银行间市场 2,017,471.00 - 2,005,887.00 -11,584.00
合计 10,305,029.93 - 10,302,943.10 -2,086.83
资产支持证券 - - - -
基金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305,029.93 - 10,302,943.10 -2,086.83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无。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50,141.27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50,141.27 -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35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350,000.00 -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 债权投资
无。
7.4.7.6 其他债权投资
无。
7.4.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无。
7.4.7.8 其他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220,695.64
其他应收款 - -
待摊费用 - -
合计 - 220,695.64
7.4.7.9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其中: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 -
- - -
应付利息 - -
预提费用 34,000.00 34,000.00
合计 34,000.00 34,000.00
7.4.7.10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A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930,433.02 10,930,433.02
本期申购 949,982.31 949,982.31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979,629.15 -1,979,629.15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9,900,786.18 9,900,786.18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C
本期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2,576.75 102,576.75
本期申购 127,410.97 127,410.97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169,604.32 -169,604.32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60,383.40 60,383.40
注: 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及金额。
7.4.7.11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A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385,849.07 264,978.57 650,827.64
本期利润 155,410.23 -104,566.79 50,843.44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54,597.57 -11,776.03 -66,373.60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8,129.70 18,044.78 56,174.48
基金赎回款 -92,727.27 -29,820.81 -122,548.0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486,661.73 148,635.75 635,297.48
单位:人民币元
新沃通利纯债 C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期初 2,655.28 2,560.58 5,215.86
本期利润 761.73 -745.53 16.2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1,283.15 -856.81 -2,139.96
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3,455.82 3,033.21 6,489.03
基金赎回款 -4,738.97 -3,890.02 -8,628.99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2,133.86 958.24 3,092.10
7.4.7.12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月 31 日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81.16 1,345.6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40,579.42 3,500.00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30.44 1,589.22
其他 1,410.48 11,077.69
合计 44,201.50 17,512.54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及期货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3 股票投资收益
无。
7.4.7.14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427,496.56 -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 -170,159.96 -3,278.62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257,336.60 -3,278.62
7.4.7.14.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年1月1日至2022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16,355,808.45 43,676,134.63
付)成交总额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6,041,850.13 42,793,040.16
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减:应计利息总额 484,064.41 886,373.09
减:交易费用 53.87 -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70,159.96 -3,278.62
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无。
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
无。
7.4.7.17 衍生工具收益
无。
7.4.7.18 股利收益
无。
7.4.7.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05,312.32 -6,629.68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105,312.32 -6,629.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减: 应税金融商品 公允价 -
值变动产生的预估增 -
值税
合计 -105,312.32 -6,629.68
7.4.7.20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年 12 月 31 日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24.05 159.37
合计 324.05 159.37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对持续持有期内的投资人收取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25,000.00 25,000.00
信息披露费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其他 1,400.00 840.00
帐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银行费用 230.00 250.00
交易费用 - 566.31
合计 62,630.00 62,656.31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基金无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新沃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沃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 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 2 关联方报酬
7.4.10. 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60,361.68 77,393.59
的管理费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6,623.42 7,320.02
客户维护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0%/ 当年天数。
7.4.10. 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月 31 日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12,072.22 15,478.72
的托管费
注:① 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② 根据《关于调低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自 2020
年 6 月 8 日起,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7.4.10. 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各关联方名称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合计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85 25.8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30 7.30
合计 - 33.15 33.15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合计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61 28.6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30 7.30
合计 - 35.91 35.91
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 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40%/当年天数。
7.4.10. 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10. 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 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 4.2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 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 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持有的基 - -
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8,908,835.18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570,000.00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338,835.1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4.22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持有的基金份 - -
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2,438,835.18 -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 3,530,000.00 -
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908,835.18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81.5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注: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在本年度赎回本基金的交易委托新沃基金直销中心办理,赎回费适用费率 0.0125%。
7.4.10. 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10. 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名称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 有 7,638.05 781.16 11,310.58 1,345.63
限公司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7.4.10. 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 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 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7.4.12. 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 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 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12. 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200,269.84 元,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的债券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2. 4 期末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无。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 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具有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债券投资。本 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要配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追求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奉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以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由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风险管理架构体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监察及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审议通过风险控制的总体措施等;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制定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于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是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判断风险损失的严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结合基金资产所运用金融工具特征通过特定的风险量化指标、模型,日常的量化报告,确定风险损失的限度和相应置信程度,
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7.4.13.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等情况,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交通银行 ,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交易对手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 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1,214,167.24 4,085,887.80
合计 1,214,167.24 4,085,887.8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本期末未评级债券一般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上年度末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7.4.13. 2.2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 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 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AAA 6,817,132.82 3,812,052.10
AAA 以下 - -
未评级 2,718,957.22 2,405,003.20
合计 9,536,090.04 6,217,055.30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本期末未评级债券一般为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中期票据、公司债、地方政府债。上年度末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
7.4.13. 2.5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无。
7.4.13. 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无。
7.4.13.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并预测流动性需求,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月以内且不
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净资产)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 到期现金流量。
7.4.13. 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的组合持仓集中度指标、流通受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部分基金资产流
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参见附注 7.4.12。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基金主动
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
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的净赎回申请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同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按照穿
透原则对交易对手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以及对不同的交易对手实施交易额度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等措施严格管理本基金从事逆回购交易
的流动性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此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逆回购交易质押品管理制度 :
根据质押品的资质确定质押率水平;持续监测质押品的风险状况与价值变动以确保质押品按公允
价值计算足额;并在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时,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7.4.13. 4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 4.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其中浮动利率类金融工具
还面临每个付息期间结束根据市场利率重新定价时对于未来现金流影响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
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因此存在相应的利率风险。
7.4.13. 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10,251.80 - - - 910,251.80
结算备付金 129,574.03 - - - 129,574.03
存出保证金 375.49 - - - 375.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5,567,757.80 4,285,334.07 897,165.41 - 10,750,257.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141.27 - - - 50,141.27
应收申购款 - - - 100.00 100.00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6,658,100.39 4,285,334.07 897,165.41 100.00 11,840,699.8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200,269.84 - - - 1,200,269.84
款
应付赎回款 - - - 700.55 700.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725.21 4,725.21
应付托管费 - - - 945.01 945.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21.47 21.47
应交税费 - - - 478.63 478.63
其他负债 - - - 34,000.00 34,000.00
负债总计 1,200,269.84 - - 40,870.87 1,241,140.71
利率敏感度缺口 5,457,830.55 4,285,334.07 897,165.41 -40,770.87 10,599,559.16
上年度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911,310.58 - - - 911,310.58
结算备付金 153,545.93 - - - 153,545.93
存出保证金 1,226.20 - - - 1,226.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02,340.40 2,150,542.50 1,750,060.20 - 10,302,943.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50,000.00 - - - 350,000.00
应收清算款 - - - 45,490.72 45,490.72
应收利息 - - - 220,695.64 220,695.64
资产总计 7,818,423.11 2,150,542.50 1,750,060.20 266,186.36 11,985,212.17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00,000.00 - - - 200,000.00
款
应付清算款 - - - 50,000.00 50,000.00
应付赎回款 - - - 5,431.35 5,431.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5,372.43 5,372.43
应付托管费 - - - 1,074.48 1,074.4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5.95 35.95
应交税费 - - - 244.69 244.69
其他负债 - - - 34,000.00 34,000.00
负债总计 200,000.00 - - 96,158.90 296,158.90
利率敏感度缺口 7,618,423.11 2,150,542.50 1,750,060.20 170,027.46 11,689,053.27
注: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 4.1.2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点,其他变量不变;
假设 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管理层为减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22 年 12 月 31 上年度末( 2021 年 12 月 31
分析 日 ) 日 )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 -58,818.97 -71,385.05
基点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 59,805.60 72,855.81
基点
注: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基金资产净值可参考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
7.4.13. 4.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 4.3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 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
合同中对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进行资产配置,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
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
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
无重大影响(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
7.4.13. 4.3.1 其他价格风险敞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上年度末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基金 占基金资
公允价值 资产净 公允价值 产净值比
值比例 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券投资 10,750,257.28 101.42 10,302,943.10 88.14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 - - -
资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750,257.28 101.42 10,302,943.10 88.14
7.4.14 公允价值
7.4.14. 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 输入值。
7.4.14. 2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2.1 各层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 本期末 上年度末
次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 -
第二层次 10,750,257.28 10,302,943.10
第三层次 - -
合计 10,750,257.28 10,302,943.10
7.4.14. 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公开市场交易的证券、基金等投资,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重大事项停牌、境内股票涨跌停等导致的交易不活跃)和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策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7.4.14. 3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相关说明
本基金持有的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这些金融工具因其剩余期限较短,所以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7.4.15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750,257.28 90.79
其中:债券 10,750,257.28 90.7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141.27 0.4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9,825.83 8.78
8 其他各项资产 475.49 0.00
9 合计 11,840,699.87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911,605.03 27.4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57,721.06 23.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68,508.23 9.14
4 企业债券 5,219,926.41 49.2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161,004.78 1.52
10 合计 10,750,257.28 101.42
注:其他为地方政府债。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9345 21 长江 01 7,500 777,750.21 7.34
2 122218 12 国航 01 7,000 727,929.81 6.87
3 019679 22 国债 14 7,000 704,799.32 6.65
4 018008 国开 1802 6,300 646,645.98 6.10
5 019547 16 国债 19 5,300 533,723.65 5.0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证券发行主体中,国家开发银行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地方银保监局的行政处罚,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但存在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受到中国民航局的行政处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发行人进一步了解分析后,认为以上受到处罚的情形不会对所持有的国开 1802(018008.SH)、12 国航 01(122218.SH)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未披露处罚事宜。
其余证券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会对上述证券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75.49
2 应收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1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5.4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份额 持有人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级别 户数 基金份额
(户)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例 额比例
新 沃
通 利 440 22,501.79 8,339,782.51 84.23% 1,561,003.67 15.77%
纯债A
新 沃
通 利 45 1,341.85 0.00 0.00% 60,383.40 100.00%
纯债C
合计 485 20,538.49 8,339,782.51 83.72% 1,621,387.07 16.28%
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新沃通利 197.86 0.0020%
纯债 A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新沃通利 390.01 0.6459%
持有本基金 纯债 C
合计 587.87 0.005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 A 0~10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新沃通利纯债 C 0
有本开放式基金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 有本开 新沃通利纯债 A 0
放式基金 新沃通利纯债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沃通利纯债 A 新沃通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12 月 27 日)基 411,098,667.79 202,810,674.53
金份额总额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930,433.02 102,576.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49,982.31 127,410.9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979,629.15 169,604.3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00,786.18 60,383.4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邢凯先生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的《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徐铁任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25,000.00 元人民
币。该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0 年 11 月 19 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6.1 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6.2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占当期股票 占当期佣金 备注
数量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总量的比例
例
中银国际 2 - - - - -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规定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席位管理办法》,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券商选择标准和租用交易单元的程序,具体如下:
投资研究部按照《券商评估细则》完成对各往来证券经纪商的评估,评估实行评分制:分配权重(100 分)=基础服务(60%)+销售服务(40%)。
基础服务占 60%权重,销售服务占 40%权重,由研究员负责打分,最后结果汇总成《研究部卖方打分表》提交给研究部负责人。
基础服务包括:报告、电话沟通、路演、单独调研、联合调研、深度推荐公司、带上市公司上门反路演、约见专家、委托课题、人员培养、重大投资机会等;
销售服务包括:日常沟通、重点推荐的沟通、研究投资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以上标准对券商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后,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赁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占当期债券 占当期债 占当期权证
券商名称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券回购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例 成交总额 比例
的比例
中银国际 20,041,534.40 100.00% 191,875,000.00 100.00% - -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 月 21 日
资基金 2021 年第 4 季度报告 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 旗下基金新增基 金销售机构 人网站 2022 年 1 月 25 日
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3 更新旗下公募基 金风险等级 人网站 2022 年 3 月 4 日
的公告
4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3 月 30 日
资基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5 终止北京晟视天 下基金销售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4 月 6 日
有限公司代销本 公司旗下基 人网站
金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6 旗下基金在部分 销售机构暂 人网站 2022 年 4 月 18 日
停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7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4 月 21 日
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8 旗下基金新增基 金销售机构 人网站 2022 年 5 月 6 日
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9 旗下基金增加宁 波银行股份 人网站 2022 年 7 月 7 日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10 旗下基金增加上 海陆享基金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7 月 8 日
销售有限公司为 销售机构的 人网站
公告
11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7 月 20 日
资基金 2022 年第 2 季度报告 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12 旗下基金增加北 京创金启富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8 月 1 日
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为销售机 人网站
构的公告
13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8 月 30 日
资基金 2022 年中期报告 人网站
14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9 月 20 日
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人网站
关于新沃通利纯 债债券型证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15 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变更的 人网站 2022 年 10 月 26 日
公告
16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0 月 27 日
资基金 2022 年第 3 季度报告 人网站
17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0 月 28 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人网站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18 资基金(新沃通 利纯债 A 份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人网站
新)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19 资基金(新沃通 利纯债 C 份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0 月 28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人网站
新)
20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1 月 1 日
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人网站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21 资基金(新沃通 利纯债 A 份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1 月 1 日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人网站
新)
22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1 月 1 日
资基金(新沃通 利纯债 C 份 人网站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
23 新沃通利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022 年 11 月 1 日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人网站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4 提示投资者持续 完善客户身 人网站 2022 年 12 月 23 日
份信息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 指定报刊和/或管理
25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人网站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变更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序 持有基金份额比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号 例达到或者超过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20%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220101- 8,908,835.18 0.00 570,000.00 8,338,835.18 83.71%
20221231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况。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如该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增加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此外,由于基金在遇到大额赎回的时候可能需要变现部分资产,可能对持有资产的价格形成冲击,增加基金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资产,加强防范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当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投资人较大比例赎回且基金的现金头寸不足时,基
金管理人可能需要较高比例融入资金或较高比例变现资产,由此可能导致资 金融入成本较高
或较大冲击成本,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
13.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