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利纯债:关于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6-11-22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及其基金
份额的发售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13 日证监许可[2016]1599
号文批复,原定认购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及《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沃通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
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 2016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等媒体上的《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
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98-9988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