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裕丰债券:《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019-11-15
《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前言和释义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
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前言和释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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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和释义 新增: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
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七、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章节约定的内容为
准。
前言和释义 6、招募说明书:指《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 6、招募说明书:指《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新增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前言和释义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前言和释义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
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
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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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媒介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
的销售网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 销售网点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 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赎回。 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
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 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
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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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 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
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 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由基金财产承担。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
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 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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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 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
回的公告 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
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 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利义务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98 号财富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13、14
融广场 7 号楼 层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 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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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 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
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生效与公告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
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 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
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
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资产估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
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 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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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 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 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
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 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
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 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布。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
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 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监会备案。 媒介公告。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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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
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
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 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照《信息披
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常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
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 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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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
的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 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
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 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
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
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
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
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两 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
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 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
本为准。 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
协议 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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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
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
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 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
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
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 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
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 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
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
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其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 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
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
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 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
面说明。 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
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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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 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
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 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 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自网站上。 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
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 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载于指定媒介上。 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应当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 指定媒介上。
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 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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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 (四)基金净值信息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 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 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
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介上。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 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
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金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 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
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编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其网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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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年度 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 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
在其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在指定媒介上。 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 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 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或书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
面报告方式。 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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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或者超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
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 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
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并在公开披露 上。
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2、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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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 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
发生变更; 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
7、基金募集期延长; 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
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 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发生变动; 8、基金募集期延长;
9、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
五十; 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1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
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
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十;
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 11、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
查; 的诉讼或者仲裁;
13、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
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 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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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
1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
16、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 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
和费率发生变更; 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之零点五; 的除外;
18、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9、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
20、更换基金登记机构;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21、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
22、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 零点五;
更;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4、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申购、赎回;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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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 购、赎回申请;
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21、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
2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八)澄清公告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 23、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
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相关信息披露 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 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澄清公告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 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
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 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
内,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 会。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息;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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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 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 (十)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信息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1、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披露所投资中小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 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 2、本基金将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
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 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 (十一)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
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
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
(十二)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 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将进行临时 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
公告,并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证券公司短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期公司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二)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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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将进行临时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 告,并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
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 券的投资情况。
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 (十三)清算报告
规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
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编报规则的规定。 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
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
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 露事务。
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 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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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 法规的规定。特定基金信息披露事项和特殊基金品种的
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编报规则的规定。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
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
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
10 年。 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
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
复制。 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
基金定期报告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 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
暂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 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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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 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
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3、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
一致基金管理人暂停估值时; 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 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的其他情形。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
财产中列支。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
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
的情形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暂
停或延迟披露基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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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
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
管理人暂停估值时;
4、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认定的
其他情形。
九、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
约定的内容为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 决议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
在指定媒介公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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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
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
员。 员。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
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 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 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
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
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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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法定代表人:卓新章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 (一)依据 (一)依据
据、目的和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简称《销售办法》)、《公募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 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兴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定》)、《兴业裕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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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管人的业务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是否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是否分别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
账户、是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账户、是否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
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进行相关信息披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是否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
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会计核算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 每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
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 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 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
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 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本 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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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
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 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
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7、基金净值的确认 7、基金净值的确认
会计核算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
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 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
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 (四)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四)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会计核算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
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 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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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 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
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理人在每 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
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 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管理人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月度报告 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完成当日,对报告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 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公告;在每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年度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可以不
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 个 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告,在月度报告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进 完成当日,对报告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告
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30 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在半年报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7 个
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 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 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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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 30 日内完成中期报告,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
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 45 日内
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完成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
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 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
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印鉴或者出具加 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盖托管业务部门业务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
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 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 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准。核对无误后,基
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 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印鉴或者出具加
案。 盖托管业务部门业务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 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
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 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
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分别报 案。
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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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备案。 核完毕后,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
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
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 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公告、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澄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份额申购、
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赎回价格、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
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 人大会决议、基金净值信息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
布。 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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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超过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
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所规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所规
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 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
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 绩表现数据、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按有关规定需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须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
由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 露的相关基金信息按有关规定需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须由
件或者盖章确认。相关信息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公 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
布。其他不需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及时告 或者电子确认。相关信息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公
知基金托管人。 布。其他不需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及时告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需经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知基金托管人。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需经有证券、期货业务从
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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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在基金托管人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每 在基金托管人编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前,基金管理人
的保管 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送交基金托管人, 应将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的基金持有人名册送交基金
文件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并且保证其的真实、准 托管人,文件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并且保证其的
确、完整。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持有人名册用于 真实、准确、完整。基金托管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将持有人
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
算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 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
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
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 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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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进行公告。 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
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其他事项 新增:
(三)本托管协议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
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四)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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