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
    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与相关基金的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并对基金合同中投资
    章节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
    估值方法等,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相关基金的
    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本次修订自2020年11月5日起生效。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按法规要求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
    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投资人办理基金
    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
    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68-0666
    官方网址:www.cjhx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005968创金合信工业周期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05495创金合信科技成长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002210创金合信量化多因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3241创金合信量化发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4359创金合信量化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02310创金合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002311创金合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8003624创金合信资源主题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003230创金合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附件二: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
    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无 存托凭证:指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
    益的证券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股票)……
    本基金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及存托凭证)……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三、投资策略
    无
    三、投资策略
    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无 四、估值方法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风险揭示章节增加“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如下: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可能存在公司发行
    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关政策变化出现经营风险,导致
    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等同于直接持
    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更换存托人、主动退市等,导
    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存托
    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更为复杂。本基金管理
    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条款表述存在差异,具体请以
    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