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1-09-01
华商润丰混合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8月3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