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润丰混合:关于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费率、增加C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6-17
华商润丰混合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费率、增加 C 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9-06-17 来源: 作者: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 和托管费进行调整、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内 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的“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中“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修改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本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修改为“本基金的托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提”。上述内容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一并进行相 应修改。 二、增加 C 类份额,代码:007509 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本基金将增加 C 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新增的 C 类 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相应的赎回费: 1、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 C 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1< 71 日 1.5% 7 日≤ T1< 301 日 0.5% T1≥30 日 0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 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其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 其 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 25%计入基 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 C 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 三、自 2019 年 6 月 19 日起,本基金原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成 A 类份额。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下述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是否代销 A 类 是否代销 C类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8.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9.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0.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3.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3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3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3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39.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2.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4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4.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是 是 4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48. 中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49.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2.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5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5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5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5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9.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6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2.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3.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64.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5.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6. 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6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6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9.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0.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71.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2.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3.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4.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5.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6.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7.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79.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是 是 80.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1.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2.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8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5.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6. 深圳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7.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8.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0.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1.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2.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4.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97. 济安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99.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00.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否 101.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102.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03.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04.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05.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06.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107. 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08.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09.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代销机构具体信息请以届时公告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为准。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五、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 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7 日 附件 1:《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二部分释义 无 52、基金份额的类别: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53、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 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4、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55、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基金的 基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 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 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 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 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 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转 换的价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转换的价格。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 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 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 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4、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第七部分基金合 同当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 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或其 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一、召开事由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 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或其他应由基 金承担的费用;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 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 4 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 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 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 值。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第十四部分基金 资产估值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 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 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 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第十五部分基金 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1.50%÷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E×0.25%÷当年天数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管 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1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 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指定机构。若遇法定 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 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 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此项调整不需 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 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 登公告。 第十六部分基金 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 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 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 依照《业务规 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 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 《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 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 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 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 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下列事件: 16、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费用计提 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七)临时报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 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6、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 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 五; 附件 2:《华商润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托管协议涉及 修改主要章节 原托管协议表述 修订后表述 八、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 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 该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原 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 管人复核……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 (含第 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 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 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当计价错 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 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 规定处理。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数后的价值。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 5、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致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 3 位(含第 3 位)内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估值错误。当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到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 对前述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九、基金收益分配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 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 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 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均不能低于 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十一、基金费用 (一)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 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一)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 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1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1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销售服务费按前 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 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指定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十一、基金费用 (三)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费和/或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 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 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四)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 托管人的托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 人可酌情调低该基金管理费和/或基金托管费和/或销 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