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景气行业混合:《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2018-03-24
             
            
            
                《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和原则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
                                                                                  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
                                                                                  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
                                                                                  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
                                                                                  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
                                                                                  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用途                 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2
                                费。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
                                   ……                                           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
                                                                                  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
                                                               3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发生上述第 7 项情形时,基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
                                                                                  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
                                                                                  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的情形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
                                                                                  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
                                                                                  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
                                                                4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5
                                                                          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 5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
                                                                          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
    二、投资范围        比例范围为 0%-95%,景气行业主题证券的投资比例不   比例范围为 0%-95%,景气行业主题证券的投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留的现    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留的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四、投资限制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1、组合限制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6
……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
           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
           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
           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0)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
           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范围保持一致;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
           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
       7
                                                                                  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
                                                                                  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除第(1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       除第(2)、(13)、(20)和(21)项另有约定外,
                                 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
                                 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   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
                                                                                  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                                                    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
                                                               8
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          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度报告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
                                        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26、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
       (七)临时报告                   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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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目的和原则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
                            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
                            格式〉》、《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国泰景气行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
 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                                                     ……
                                                                    1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本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
                                                      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本托管人托
                                                      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20)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
    (2)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2)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11
    除第 12)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      除第 2)、13)和 20)项另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证券可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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