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基金: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2018-10-11
先锋精一混合C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监会发[2017]第 13 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的有关规定, 经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8 年 10 月 09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光环新网”(股票代码 300383)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 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