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现金宝: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2016-12-14
先锋现金宝货币
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12 月 14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先锋现金宝 基金主代码 0035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先锋现金 公告依据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 注: (1)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我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5-9998 或登录我司网站 www.xf-fund.com 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 (4)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和业务规则。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开放日对投资者的 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 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额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 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补差费为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 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 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我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 2 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其他销售机 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 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 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 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2 日。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业务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 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 元。其他销售机构 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的规定发生 变化的,使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 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我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申请,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我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 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 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3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90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王洁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 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xf-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1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是 是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7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9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是 是 10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1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是 是 4 12 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是 是 14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15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是 是 16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是 是 17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18 是 是 限公司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公告节 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 基金若增加、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1月4日《中 国证券报》上的《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