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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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 2017 年 3 月 10 日起, 开通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 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 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1、新疆前海联合海盈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247 B 类份额基金代码:002248 2、新疆前海联合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180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181 3、新疆前海联合国民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581 4、新疆前海联合全民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代码:002780 5、新疆前海联合添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498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3499 6、新疆前海联合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475 二、开通时间 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含 3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 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 三、适用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 1 号维 泰大厦 1506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黄毅 联系电话:0755-8278525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 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 www.qhlhfund.com。 2、代销机构 本公司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办 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 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其它说明事项 1、定投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 方式相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 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具体 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 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 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 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 投资者在直销机构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金额不得 低于人民币 100 元。代销机构的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代 销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 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 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 T+2 工作日起到各销售机构查询确认结果。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40-0099 咨询相关信息。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同时,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 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 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 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 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