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12-22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办理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7)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 务,可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办理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105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382)的申购、赎 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 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 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 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浙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27; 浙商银行网站:www.czbank.com; (二)山西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3; 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 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