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基金: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风险提示公告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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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 实施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 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 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 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 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分级基金及对应子份额如下,请投资者关注: A 类份额 A 类份额 B 类份额 B 类份额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代码 场内简称 代码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 房地产 A 150117 房地产 B 150118 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 医药 A 150130 医药 B 150131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食品 A 150198 食品 B 150199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有色 A 150196 有色 B 150197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 TMTA 150215 TMTB 150216 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互利 A 150066 互利 B 150067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 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