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01-10
中邮消费升级混合
关于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月10日起增设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设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增设的C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在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A类基金份额 003513 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A C类基金份额 023096 中邮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C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新增设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5% Y≥30日 0%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16号 联系人:韩俭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公司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3)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88-8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55-5728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9)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98-8511或400-088-8816 公司网址: kenterui.jd.com (10)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www.danjuanapp.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一部分、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前言 则 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 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 法律法规。 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 释义 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起实施的 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50、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根据申购 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分 设两类基金份额,即A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 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52、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3、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 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 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用的基金份额59、规定媒介:指中国证 网站)等媒介 监会规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 报刊及规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全文涉及“指定媒介”修改为“规定 媒介”、“指定媒体”修改为“规定媒体”、 “指定报刊”修改为“规定报刊”、“指 定网站”修改为“规定网站”) 第三部分、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基金的基本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 情况 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两类 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 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 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 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 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计算公式为计 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 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 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公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 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 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的费率结构、变更收费方式 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的销售等,此项 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份额的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各类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 为基准进行计算;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 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均保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计算或公告。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当延迟计算或公告。为保护基金份额持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商一致,可阶段性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 算精度并进行相应公告,无需召开基金 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产承担。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书》。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财产。 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 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 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申购 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 金财产;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 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转换 费率。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 回处理。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 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可以对其赎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 回申请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基金总份额10%的情形下,可以对其赎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 回申请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 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 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赎回申 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 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赎回申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前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内(含10%) 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 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以内(含 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招募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 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暂停结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 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 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 第七部分、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当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事人及权利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义务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购、赎回价格; 额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八部分、 一、召开事由 一、召开事由 基金份额持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有人大会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酬标准; 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且对基金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且对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 持有人大会: 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费率; 持有人大会: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 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 (3)在不提高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适用 的费率的前提下,设立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增加新的收费方式或者调整基金份 额分类规则; 第 十 四 部 四、估值程序 四、估值程序 分、基金资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 产估值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各类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后,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除以 从其规定。 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 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 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按规定 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金份额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并按规定公告。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 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人对外公布。 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误 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 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 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 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 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 一步扩大。 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 当公告。 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 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 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 十 五 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分、基金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0.4%的年费率计提。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 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 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 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 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 日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 十 六 部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分、基金的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收益与分配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红;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 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分配 原则和支付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 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 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 行。 第 十 八 部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分、基金的 (四)基金净值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信息披露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 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值。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额累计净值。 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 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 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 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 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第十九部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分、基金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 合同的变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更、终止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与基金财 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 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 产的清算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次修订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本公告之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