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可转债:收益分配公告
2018-01-10
长盛可转债A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 月 10 日 第 1 页 共5 页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基金主代码 0035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950,981.4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475,490.71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7 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10 00351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1.0184 1.020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元)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325,475.95 625,505.46 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 0.1000 0.1000 份额)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 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 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准日本基金 A 类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184 元,本次收益分配的每 份 A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为 54.35%;本基金 C 类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200 元,本次收益分配的每份 C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比例为 50.00%。 3、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 月 12 日 除息日 - 2018 年 1 月 12 日 第 2 页 共5 页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16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折算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 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 年 1 月 16 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2、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再投资费用。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 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 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 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 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 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 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本基金对本管理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 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 1.00 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 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管理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管理公司提醒投 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 第 3 页 共5 页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 888 2666。 2、本管理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 商银行、浦发银行、包商银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 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 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 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北京懒猫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连网金金融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 第 4 页 共5 页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0 日 第 5 页 共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