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可转债: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12-08
长盛可转债A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日期:2016-12-0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基金主代码 0035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准予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62 号)、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10 003511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证监许可〔2016〕1562 号 的文号 自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 2016 年 12 月 6 日 期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1,026 户) 份额级别 长盛可转债 A 长盛可转债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 178,831,641.24 126,361,334.91 305,192,976.15 民币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82,509.84 15,424.64 97,934.48 (单位: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 178,831,641.24 126,361,334.91 305,192,976.15 额 募集份额(单 利息结转的 82,509.84 15,424.64 97,934.48 位:份) 份额 合计 178,914,151.08 126,376,759.55 305,290,910.63 认购的基金 0.00 0.00 0.00 份额 募集期间基金管 (单位: 理人运用固有资 份) 金认购本基金情 占基金总份 0.00% 0.00% 0.00% 况 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 - - - 明的事项 认购的基金 994.09 0.00 994.09 募集期间基金管 份额(单 理人的从业人员 位:份) 认购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 0.0006% 0.0000% 0.0003% 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 是 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016 年 12 月 7 日 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为 0 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万份。 (3)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 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 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 2666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 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前 3 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的价格。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 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