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可转债: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2016-11-17
长盛可转债A
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日期:2016-11-17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62 号文批准,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3510、C 类基金份额代码:003511)已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16 年 11 月 18 日。为充分满足投 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经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10 月 20 日《上海证券 报》上的《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长盛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010-62350088 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 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于 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