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关于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8-11-24
关于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
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27
日起,新增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
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
基金的份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名称及基金代码
本次公告新增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名单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04699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 前海联合汇
基金 A 盈货币 A
004700 新疆前海联合汇盈货币市场 前海联合汇
基金 B 盈货币 B
本次公告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可以在本公司直销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或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
办理,适用与下列基金相互转换。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003498 新疆前海联合添和纯债债券型 前海联合添和
证券投资基金 A 纯债 A
003499 新疆前海联合添和纯债债券型 前海联合添和
证券投资基金 C 纯债 C
本公司日后开通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注: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开通时间
自 2018 年 11 月 27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平
台、网上交易平台或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办
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三、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
大厦1506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王晓耕
联系人:余伟维
电话:0755-82785257
(2)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站:www.qhlhfund.com。
(3)其他销售机构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
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其它说明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
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
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
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
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
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
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
(4)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
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0)
(5)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6)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
3、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
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4、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00份。
5、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
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
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
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
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
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qhlhfund.com)或
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咨询相关信息。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