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管家货币基金:关于调整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11-22
关于调整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与基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财
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 级 003479/B 级
003480)的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对本基金的托管费率
进行调整,将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 0.10%年费率调整为 0.08%年费率,并对《财通资管鑫管
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中涉及托管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已就修订内容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调整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具体修订的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章节 原文 修订后内容
第十五部分、 基金
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 0.08%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对《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
作出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指定网
站。
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将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访问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33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
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