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3-04-14
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及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2月2日成立。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14日起对本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同时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3年4月14日起生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D类基金份额基本情况
本基金在已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之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基金代码:003478)、B类(基金代码:004589)和D类(基金代码:018331),已有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但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每日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级规则。已有的A、B类基金份额类别业务规则保持不变,新增D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指定的交易平台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D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D类基金份额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与A类、B类基金份额相同,即管理费年费率为0.20%,托管费年费率为0.0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对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本基金的开放日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姚巍
电话:021-52523573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部分前言 五、本基金合同约定的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
《信息披露办法》实施
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
行。
第二部分释义 55、D类基金份额:指按
照0.1%年费率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第三部分基金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九、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
收取费率不同,将基金 收取费率不同,将基金份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本基金设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
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 B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
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
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 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并 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 用,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
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率。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 2、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
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
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 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依据基金合同、招募说 得互相转换,但A类基金
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依据
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约
及每日收益结转份额而 定因认购、申购、赎回、
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 基金转换等交易及每日
或者降级的除外。本基 收益结转份额而发生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 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
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 级的除外。本基金A类基
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明 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
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金额限制具体见招募说
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 明书。基金管理人可以与
整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
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 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 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
开始调整前2日在指定 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
媒介上刊登公告。 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 调整前2日在指定媒介上
级 刊登公告。
当投资人单个基金账户 3、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
在单个销售机构保留的 级
A类基金份额满足B类 当投资人单个基金账户
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 在单个销售机构保留的A
求时,登记机构自动将 类基金份额满足B类基金
投资人的该部分A类基 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
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 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
基金份额。当投资人单 的该部分A类基金份额全
个基金账户在单个销售 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 当投资人单个基金账户
额不能满足B类基金份 在单个销售机构保留的B
额最低份额要求时,登 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B类
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该 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
部分B类基金份额全部 时,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
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人该部分B类基金份额全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 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适
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用A类与B类基金份额间
在招募说明书中的规 的升级和降级规则。
定。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
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
规则,具体见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中的规定。
第七部分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合同当事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权利义务 利与义务 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2、根据《基金法》、《运作
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 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
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
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
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化收益率;
第十四部分基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金资产估值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 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致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小数点后4位或7日年 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
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数 后4位或7日年化收益率
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错 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以
时,视为估值错误。 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
基金份额估值错误。
第十五部分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
金费用与税收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25%,对于由B类降级 0.25%,对于由B类降级
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 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 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
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 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 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年费率为0.01%,对于 费率为0.01%,对于由A
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 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 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 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基金
到B类基金份额条件的 份额条件的开放日后的
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 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
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持有人的费率。A、B两 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费年费率为0.1%,D类基
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 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
如下: 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
H=E×年销售服务费率÷ 级规则。A、B、D三类基
当年天数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
H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 算方法相同,具体如下:
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
费 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八部分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金的信息披露 息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四)各类基金份额的 金净值信息公告
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 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 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 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已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
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 日年化收益率。
益率。
四、《托管协议》修订内容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部分基金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资产净值计算 算和复核 和复核
和会计核算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 2、基金管理人应每开放
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 日对基金财产估值。估值
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 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 息披露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信息、每万份基金 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份
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 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
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
个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 开放日结束后计算得出
出当日的该基金各类基 当日的该基金各类基金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 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益率,并在盖章后以双 率,并在盖章后以双方约
方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基 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 管人。基金托管人应对净
应对净值计算结果进行 值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
复核,并以双方约定的 以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复
方式将复核结果传送给 核结果传送给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 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
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 的核对同时进行。
进行。
5、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5、当基金资产的计价导
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致某类基金份额的每万
益小数点后4位或7日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
年化收益率百分号内小 点后4位或7日年化收益
数点后3位以内发生差 率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
错时,视为估值错误。当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该
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 类基金份额估值错误。当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 基金资产净值出现错误
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 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
步扩大;当计价错误达 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到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大;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 资产净值的0.25%时,基
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
当计价错误达到基金资 监会备案;当计价错误达
产净值的0.5%时,基金 到基金资产净值的0.5%
管理人应当在报中国证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报
监会备案的同时并及时 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同时
进行公告。如法律法规 并及时进行公告。如法律
或监管机关对前述内容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前述
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内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
处理。 定处理。
第十一部分基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销售服务费
金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售 服 务 费 年 费 率 为
0.25%,对于由B类降级 0.25%,对于由B类降级
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 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
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 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
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 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
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 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年费率为0.01%,对于 费率为0.01%,对于由A
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 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
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 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 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基金
到B类基金份额条件的 份额条件的开放日后的
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 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
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持有人的费率。A、B两 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费年费率为0.1%,D类基
的计算方法相同,具体 金份额不适用A类与B类
如下: 基金份额间的升级和降
H=E×年销售服务费率÷ 级规则。A、B、D三类基
当年天数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计
H为某类基金份额每日 算方法相同,具体如下:
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
费 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本次对《基金合同》的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可以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涉及前述内容的部分将进行相应修改,并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388 (免长话费)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