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17-03-18
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A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msjyfund.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腾元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及《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腾 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腾 元宝货币基金”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 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17:00止 (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北侧 联系人:万粟 电话:(010)68960053 邮政编码:100087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1 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3月20日,即2017年3月20日在本基金登记机 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下载并打印或按以上格式 自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 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 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 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 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 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 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 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 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 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7 年 3 月 16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14 日 17:00 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 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 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388 咨询。 五、计票 3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表决截 止日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 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 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总数。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 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 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 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 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 2、《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议案》须经参 加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4 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方可 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民 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 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 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 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 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会专线/客服电话:400-8888-388 会务常设联系人:万粟 联系电话:(010)68960053 电子邮件:services@msjyfund.com.cn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基金托管人(监票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崔军 电话:13501004656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5 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 400-8888-388 咨 询。 3、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份额增加及费率调整事宜未获表决通 过,则本基金费率等相关事项继续保持不变。 4、关于本次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 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说明书》”。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 附件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样本) 附件四:《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说明书》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6 附件一: 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有 关事项的议案 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腾元宝货 币基金”)增设份额并对其费率进行调整。《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为实施腾元宝货币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 理本次腾元宝货币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 市场情况确定调整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民生 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民 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7 附件二: 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民生加银基金账户号 (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 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 额并调整费率有关事 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 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户号下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 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签字/盖章部分填写 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 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视为无效表决。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 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本表决票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腾元宝货币基金份额的民生加银基金账户号。同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 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 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腾元宝货币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 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8 附件三: 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 托书 兹委托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17 年 4 月 14 日的 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 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结束之日止。若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 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 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2、本授权委托书中“基金账户号”,指持有腾元宝货币基金份额的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 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卡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 9 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腾元宝货币基金所有份额。 10 附件四: 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说 明书 一、声明 1、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腾元宝货币基金”或“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日生效,本基金是货币市场基金。为更好地满足 投资人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民 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民生加银腾元宝 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 于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 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 分之一)通过,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 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腾元宝货币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方案或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腾元宝货币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方案要点 腾元宝货币基金增设份额并调整费率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1 (1)设置A 类基金份额:指首次申购份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基金份额,在销 售机构保留的份额低于500万份,并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类别; (2)设置B类基金份额:指首次申购份额在500万及以上的基金份额,在销 售机构保留的份额不低于500万份,并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类别; (3)升级:指当投资人单个基金账户在单个销售机构保留的A 类基金份额 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的该部分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4)降级:指当投资人单个基金账户在单个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 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的该部 分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5)调整管理费: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23%/年适当调整至 0.20%/年。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费率有利于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费率可以使本基金满足更为广泛的投资者群体的需要,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二)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费率的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 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费率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调整费率的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本次调整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 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 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本次调整方案进行适当的 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 12 开时间。如果本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 30 日 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960053 电子邮件:services@msjyfund.com.cn 网址:www.msjyfund.com.cn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