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天天利:关于南方天天利E在平安证券开通活钱宝业务的公告
2017-11-15
南方天天利货币A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天天利 E 在平安证券开通活钱宝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人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在平安证券开通南方天天利货币 市场基金(E 类)(基金代码:005194,以下简称“南方天天利 E”)的“活钱宝” 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钱宝”业务 “活钱宝”是根据平安证券与基金公司(在本公告项下指本公司)制定的相 关业务规则,由平安证券与基金公司合作为投资人提供的一项理财账户资金余额 理财业务,能够根据特定客户的授权并按照其设定的金额由系统自动发起对指定 货币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在满足业务规则规定及相关协议约定条件时视为投资人 发起赎回并为其办理相应基金份额赎回业务,以及提供对应货币基金其他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平安证券的规定,且开立 了平安证券个人理财账户的投资人。投资人如参与“活钱宝”业务,需要与南方基 金和平安证券签订《T+0 余额增值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 如未来本公司和平安证券协商一致调整“活钱宝”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 由本公司或平安证券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人需与南方基金和平安证券签署《服务协议》。 2、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指定平台办理理财账户的“活钱宝”业务的申请时间 为 7*24 小时。 3、“活钱宝”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平安证券的具体 规定为准。 四、“活钱宝”业务服务费 暂不收费。本公司和平安证券保留收取相关业务服务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 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本公司或平安证券决定收费的,届时本公司或平安证 券将通过公告方式向投资人告知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五、重要提示 1、投资人通过平安证券办理南方天天利 E 基金“活钱宝”业务并与平安证券 签订《服务协议》的,即表示已了解并同意接受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本公 司负有的义务及本公司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投资人所享有的权利。 2、投资人通过平安证券办理南方天天利 E 基金“活钱宝”业务的相关流程应 遵循平安证券的有关规定,投资人申请南方天天利 E 基金“活钱宝”业务前,应仔 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投资人实际签署的《服务协 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平安证券和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变更“活钱宝”业务规则 具体内容,发生变更的,平安证券和本公司将在各自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 他适当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在公告后继续使用“活钱 宝”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5、本公告仅对在平安证券开通“活钱宝”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 欲了解南方天天利 E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认 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查询。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stoc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